三.填空題
1.在使用化學品的工作場所吸煙,除可能造成(火災)和(爆炸),還可能中毒。
2.爆炸品儲存倉庫一般庫溫控制在(15~30攝氏度)為宜,相對濕度一般控制在(65%~75%)。
3.受日光照射能發生化學反應的危險化學品,其包裝應該采取(避光)措施。
4.爆炸物品不準和其他類物品同貯,必須(單獨隔離限量)貯存。
5.同一輛車內禁止運輸互為(禁忌)的物料。
6.皮膚被污染時,應該脫去污染的衣物,用(流動清水)清洗,清洗要及時、徹底。
7.皮膚沾染強酸用大量水沖洗,或用小蘇打、肥皂水洗滌,必要時敷軟膏;濺入眼睛用溫水沖洗后,再用(5%)小蘇打溶液或硼酸水洗;進入口內立即用大量水漱口,服大量冷開水催吐,或用氧化鎂懸濁液洗胃;呼吸中毒立即移至空氣新鮮處保持體溫,必要時吸氧。
8.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筑必須安裝(通風設備)來調節溫濕度。
9.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必須與爆炸物品(隔離)儲存。
10.易燃易爆場所需要進行焊接作業必須辦理(動火許可證),否則,不能進行作業。
11.為防止容器內的易燃易爆品發生燃燒或爆炸,動火檢修前應對容器內的易燃易爆品 (置換)、(吹掃)、(清洗)。
12.工程技術措施是控制化學品危害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其主要有以下方法治理粉塵:(替代、變更工藝、隔離、通風)。
13. 在發生重大化學事故,可能對廠區內外人群安全構成威脅時,必須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對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的人員進行(緊急疏散)。企業在最高建筑物上應設立“(風向標)”。疏散的方向、距離和集中地點,必須根據不同事故,做出具體規定,總的原則是疏散安全點處于當時的上風向。
14.生產使用危險化學物品時,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和(用具)。
15.裝運危險化學物品的車輛(火車除外)通過市區時,應當遵守所在地公安機關規定的 (行車時間)和(路線),中途不得隨意停車。
16.爆炸品倉庫必須選擇在人煙稀少的空曠地帶,與周圍的居民住宅及工廠企業等建筑; 物必須有一定的(安全)距離,庫房應為單層建筑,周圍須裝設避雷針。
17.裝運易燃、易爆物,易燃液體,可燃性氣體等危險品,應采用(專用)運輸工具。
18.化工生產中,為了(防火防爆),宜將生產設備布置在露天、敞開或半敞開式的建筑物、構筑物中。
19.遇濕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時,發生劇烈化學反應,放出大量的易燃氣體和熱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燒或爆炸。
20.單位臨時需要購買劇毒化學品的憑(準購證)購買;生產、科研、醫療等單位經常使用劇毒化學品的憑(購買憑證)購買。個人不得購買(農藥)、滅鼠藥、滅蟲藥以外的劇毒化學品。
21.壓縮氣體必須與氧化劑、易燃物品(隔離)貯存。
22.危險化學品貯存方式分為(隔離貯存、隔開貯存、分離貯存)三種。
23.(企業法定代表人)應對本單位爆炸危險場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
24.國際勞工組織1990年6月通過的《作業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公約》即《170號公約》就化學品的危險性鑒別與分類、登記注冊、加貼安全標簽、向用戶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以及企業的責任和義務、工人的權利和義務、操作控制、培訓、化學品轉移、出口、廢棄物處置等問題做出了具體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