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貴州久遠祥和爆破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操作規程》,貴州久遠祥和爆破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結合相關規定,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理念為指導方針,全面加強基礎管理,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的全面實現,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原則,切實保障每位員工的人身安全,使“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牢記在心中,落實到行動上,特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其責任指標與具體內容如下:
一、事故控制指標:
1、杜絕爆破傷害事故;
2、杜絕民爆物品燃燒、爆炸事故;
3、杜絕爆破現場炮煙中毒事故;
4、杜絕爆破器材轉借、轉讓、丟失、被盜、挪作它用;
5、共建和諧杜絕因爆破發生的擾民事件;
6、遵守國家明文規定的交通法規和車輛管理(包括職工摩托車),不發生交通事故。
二、安全生產管理要求與指標
1、遵守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安全生產管理理念,加強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對爆破施工現場的爆破器材安全使用、管理工作負責。
2、嚴格落實有關民用爆炸物品在使用環節的法律法規和規定,進一步規范民用爆炸物品在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并接受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管理。
3、做好危險源辨識和風險控制工作。加強爆破現場安全管理,從重點部位安全防護措施、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等方面入手,努力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事故隱患,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發生。
4、嚴格按照爆破員安全標準化管理要求,明確工作職責,提高個人安全意識,規范管理活動和操作行為,實現公司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安全操作行為的規范化、標準化。
5、服從交通安全管理,所屬爆破員的機動車輛、摩托車和駕駛人員必須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
6、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和違章違紀行為按照“尊重科學、實事求是、四不放過”的原則,及時如實報告并進行調查與處理,嚴肅查處并實行責任追究,做到不隱瞞、不虛報或拖延不報。
7、按照“具體操作程序化、現場管理規范化、班組考核精細化”的要求,組織開展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評比活動。形成抓安全意識教育、現場監督檢查、隱患整治“一條線”的閉環體系,全面規范作業行為。
8、爆破員必須服從公司的統一管理和安排,樹立“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的思想,堅持“安全生產保生存,熱情服務拓發展”的宗旨。
三、爆破員的責任:
1、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2、在安全施工現場實施爆破的從業人員,為保證工程質量、進度的有序進行,必須明確分工。糾正、制止其它參與爆破作業人員的違章違紀行為,做到分工合作、互相制約,確保安全生產。
3、制止爆破作業人員穿化纖衣服和無證人員進行爆破作業;禁止在爆破施工現場內使用手機、對講機等無線通訊工具;嚴禁在爆破現場吸煙和使用明火,嚴格按照《爆破施工設計》實施爆破作業。
4、當班所領取的爆破器材,必須放在臨時保管防爆箱內,實行雙人雙鎖并有專人看管;不得遺失或轉交他人,不準擅自銷毀和挪作它用;爆破結束后,同作業點配備的安全管理員將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數及時交回,并作好清退交接記錄,不準私藏、私放雷管和炸藥。
5、領取炸藥、雷管時,要對領用量進行認真核對,確保按量領用,并認真填寫領用清退記錄;嚴格按照爆破作業的相關標準執行,禁止擅自增加、減少爆破器材的使用量,改變爆破器材品種及其他所禁業的行為。
6、進行爆破作業時,在危險區的邊界設置警戒哨和明顯標志,要求在爆破前后發出信號。在特殊地段爆破時,采取措施對飛石進行必要的防護,防止出現飛石事故;必須做到自裝、自檢、自放,嚴禁多人操作;爆破后檢查工作面,發現盲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應及時上報或按規程處理。
7、不準酒后施爆,不準為不具備使用條件的單位或個人承擔施爆作業,不準為親朋友好私買、私借爆破器材。
8、必須嚴格按照方案技術要求和《爆破安全規程》操作,因違規操作規程在施爆過程中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爆破員自行負責。
9、每次爆破鉆孔爆破前必須由公司工程師現場技術交底確定后才能施工,杜絕爆破質量和安全事故的發生。
10、嚴格制定爆破時間和爆破次數計劃,同時應遵守以下原則:
(1)陰雨天和夜間嚴禁爆破;
(2)安全警戒未落實嚴禁爆破;
(3)不具備安全起爆條件和項目負責人不在場嚴禁實施爆破。
11、爆破員沒有與本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和《安全責任書》的,一律不允許從事本公司的爆破作業工作。
12、上、下班途中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無駕駛證的人員嚴禁駕駛任何車輛、有駕駛證的人員嚴禁駕駛“三無”車輛和與準駕不相符的車輛,嚴禁酒后駕車、開帶病車;不開超速車、英雄車、不強行超車、不發生交通事故,違者后果自負。
13、凡是違規操作的爆破員一次給予500元至1000元的罰款,并立即停工學習三天,累計達三次違規的爆破從業人員,公司將除名處理;如果違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操作規程》及公司相關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將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并且一切后果自行負責。
14、爆破員要服從公司及現場管理人員的正確安排,自愿簽訂本責任書,以上規定,望認真執行,切實做到,經爆破員簽字后生效,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安全負責人(簽名): 爆破員(簽名):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