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生產塑料瓶,屬于普通企業,但是人員較多且集中在生產車間,屬于人員密集場所。本公司已經依據GBT 29639-2020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組織3位市應急管理專家庫的專家評審通過。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要求,是否還需要向應急管理局備案。如需要備案,我司會馬上安排人員去應急局備案。
您好。應急管理部規章《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備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蹦銌挝粦鶕幎ㄔ趹鳖A案公布后及時進行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