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安裝檢修準備
一、編制設備安裝檢修計劃應項目齊全、內容詳細、責任明確,并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工作。
二、安裝人員在施工中必須嚴格遵守相應的安全規程和規定。
三、安裝單位負責人要對安裝檢修中的安全負責,并對檢修人員交待任務、交待安全措施,切實落實實施情況。
四、檢修使用的工作行燈必須采用36V、容器內和潮濕地方電壓不超過12V。
五、從事有毒有害系統的設備檢修和事故搶救,要備好防護器具,以作應急之用。
第二節 焊接作業安全規定
一、焊接須按動火制度執行,非動火區要辦理動火證。
二、使用電焊、氣焊等必須遵守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
三、如在交叉作業場所進行電、氣焊作業,要有足夠的安全距離,或防護措施。要設防護擋板,以防電弧灼傷他人。
第三節 電器作業安全規定
一、電器檢修,要按《電業安全作業規程》執行。
二、特殊高壓電氣檢修由電力局派人專門進行,防雷設施由防雷機構負責。
三、凡是導電設備、線路工作(不論高低壓)必須停電作業,并在電源開關把上掛上“有人作業,禁止合閘”的標志牌。除專職掛牌員外,不準任何人隨意拿掉或送電。
四、在停電線路地段裝接地線前,必須驗電、放電、驗明線路確認無電方可裝接。
五、線路經過驗明確實無電壓后,應在工作地段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線路的另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六、停電、驗電、放電和檢修作業,必須由作業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否則不得進行作業。
七、禁止帶電作業。必須帶電作業時應經生產部主管經理(廠長)批準,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應由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電工擔任。
第四節 高處作業規定
一、離地2米以上(垂直距離)作業為高處作業。
二、高處作業必須備好安全防護裝置,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
三、凡患高血壓、心臟病等禁忌癥的人員,不得登高空作業。
四、高處作業禁止從上往下或從下往上扔工具、物件等。
五、高處作業要與架空的電線保持距離,防止觸電。
六、在散發有毒氣體的廠房上部施工時,要有人監護。
第五節 容器內施工安全規定
一、進入密閉設備內檢修作業,必須按規定時間進行徹底的空氣置換、使容器內不含有殘渣余氣。
二、進入設備容器內作業,必須有人現場監護,并帶上防毒口罩。
三、在容器內動火,按動火管理制度執行
四、在容器內檢修作業,應打開設備上的所有出入口,保持設備內空氣流通,必要時要向容器內通風。
五、容器內部工作照明電壓應為12V,電線絕緣必須良好。
六、進入通風不良、容積較少的容器時,時間不宜過長,應采取間歇作業,不得強行連續作業,應有專人在外面監護。
七、在消除容器內少量可燃物料殘渣、沉淀物時,不得使用會產生火花的工具,嚴禁使用鐵器敲擊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