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項目常務副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安質環保部全面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以及上級頒布的各項規章制度。
(3)貫徹執行建設、監理單位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要求,確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工作。
(4)貫徹執行集團發布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一體化管理體系”標準,按規定向公司和項目部提報相關的安全報表及各項資料。
(5)及時了解、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檢查整改落實。
(6)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負責調查、分析。負責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工作。
(7)負責組織安全監督檢查工作。
(8)及時向有關單位和部門(建設、監理和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安全信息。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排污口設置及規范化整治管理辦法
環保責任制
污水處理廠生產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環境衛生管理規定
固體廢物管理制度
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制度
安全環保部門安全職責
修理廠廢油廢物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