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是安全生產的重要負責人,統籌協調和綜合管理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負重要管理責任:
1.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分管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的具體工作負責;
2.負責組織召開每個季度一次的安委會會議;
3.負責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標準化手冊、安全工作計劃及安全競賽活動;
5.負責公司安全生產、質量管理和職業安全健康體系的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工作,定期向總經理室和安委會匯報安全生產工作;
6.負責監督、檢查重大危險環節(危險點)的安全預警機制的建立、安全防災工作的落實和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
7.發生重大事故時,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事故救援、調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責任、指揮事故處理。負責事故“四不放過”的處理;
8.負責組織參與每個季度的定期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落實隱患排查治理方案。履行本崗位安全工作職責。
排污口設置及規范化整治管理辦法
環保責任制
污水處理廠生產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環境衛生管理規定
固體廢物管理制度
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制度
安全環保部門安全職責
修理廠廢油廢物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