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負責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公司安全生產工作;
6.2負責貫徹政府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有關安全生產決定、指示、意見等文件和工作要求,并抓好執行和落實;
6.3負責公司安全生產應急指揮中心和應急管理綜合協調及日常工作;
6.4根據公司生產和季節性特點,組織開展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排查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實,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6.5負責統計、分析安全生產情況,定期組織召開公司安委會會議并向公司安委會匯報,并抓好安委會布置工作的落實;
6.6負責組織實施公司安全培訓計劃,指導、協調各部門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
6.7組織或參與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及責任追究的落實;
6.8負責與上級主管部門的溝通與聯系,按規定上報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安全健康等信息;
6.9負責公司安全、職業衛生相關認證評審費用的審核、報批工作;
6.10指導和督促各部門做好安全、消防、職業衛生管理,加強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的預防和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管理,為員工創造安全健康的作業環境和工作條件;
6.11指導和督促各部門做好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
6.12組織或參與公司應急救援演練,指導或督促各部門組織開展應急救援演練;
6.13負責組織落實公司隱患排查治理體系的建設;
6.14承擔公司安委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排污口設置及規范化整治管理辦法
環保責任制
污水處理廠生產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環境衛生管理規定
固體廢物管理制度
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制度
安全環保部門安全職責
修理廠廢油廢物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