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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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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壓車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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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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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操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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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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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裝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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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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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發生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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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預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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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起重人員嚴禁亂開起重行車,起重作業人員必須經過體檢,視覺、聽覺、心臟、血壓必須正常;必須經實際學習,熟悉行車性能,經班組長批準后方可進行操作;
2、 操作人員必須熟悉起重行車的一般性能結構,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進行操作,并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 操作人員操作行車時,應佩戴相關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4、 操作人員要堅守崗位,不準隨便離開工作崗位,如需離開必須向組長講明,以防他人隨便開動行車;在操作中,行車工必須集中精力;
5、 起吊重物時,必須先進行離地0.5米試吊,然后將重物放下,檢查制動器的性能,確認可靠安全后再進行正常起吊作業;
6、 吊物行走,其高度一般不得超出1米,并切實注意安全。吊運工作物要慢起慢落,操作行車的人應走在吊運物的兩側面面,嚴禁人員站在吊物下面;
7、 起重行車運行中,未完全停止,嚴禁改開倒車;行車行至接近軌道兩端時,切勿開動過猛,以免發生越軌等事故;
8、 操作行車時,必須按檔次進行,要保持被吊物平穩,吊鉤轉動時不準起升,防止鋼絲繩出槽;
9、 吊運重物接近人員時應按規定鳴鈴報警或大聲叫喊給于警示:
10、 掛鉤和鋼繩與工件角度三點成一線,須垂直起吊;
11、 點動裝置一分鐘內不得連續不斷多次操作;
12、 吊運過程中,重物嚴禁從人和重要設備上空通過;
13、 對鋼絲繩判斷更新安全標準如下:(發現鋼絲繩壓扁及凸出現象,露出繩芯 ,有尖刺現象;斷頭數目3%可用,打折70%的承載量,斷頭數目10%可用打折40%承載量;鋼絲繩有銹蝕、斷頭數目達到20%則鋼絲繩報廢。);
14、 吊鉤的報廢安全標準如下:(吊鉤有裂紋時;吊鉤危險斷面磨損量達原尺寸的10%時;吊鉤開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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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吊裝過程中吊裝物傾斜墜落傷人;
2、 鋼絲繩斷裂導致吊裝物墜落傷人;
3、 吊裝過程中吊裝物撞人;
4、 吊裝物撞擊物體墜落傷人;
5、 起重行車配件墜落擊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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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作業前佩戴安全帽、防護鞋;
3、 起重作業開始前,司機必須確認危險區內無人時,才能開始作業;
4、 若發現缺陷或不正常現象,應立即調整、檢修、不得遷就使用;
5、 嚴禁超規范使用行車吊裝作業,必須遵守“十不吊”的規定:(超過額定負荷不吊;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吊;索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不吊;歪拉斜掛不吊;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游活動物不吊;氮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帶棱叫角刃口的物件未墊好的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違章指揮不吊。); 6、 了解工件重量,對工件估計不能失估,克服盲目 、冒險作業;
7、 崗前禁止喝酒,作業中禁止閑談,打電話、杜絕疲勞操作;
8、 不允許將重物起吊滯留空中;
9、 起吊作業要遵守起吊平穩 、準 、快、 安全 、合理五個原則;
10、作業結束后應將行車停靠人作業時觸及不到的地方,空鉤升高離地面2米以上,并將電源總閘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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