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汽車駕駛員必須經公安部門考試合格后,持有駕駛執照方能開車,嚴禁沒有駕駛執照的人員開車。
2. 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行車安全等有關規定。駕駛車輛必須證、照齊全,不準駕駛與證件不符的車輛,嚴禁酒后開車和不得超載。
3. 運輸機械的內燃機和電動機及液壓裝置,應按第二十五章有關規定執行。
4. 運送超寬、超高和超長物件時,除嚴格遵守交通部門有關規定外,應事先制定妥善的運輸方案和安全措施。
5. 啟動前,應重點檢查轉向機構和制動器、輪胎氣壓、儀表、燈光、喇叭、燃油、潤滑油、冷卻水、各連接件等,確認無誤,方可啟動。燃油箱蓋必須加鎖。
6. 啟動前,將變速桿置于空檔位置、拉緊手制動器。寒冷季節應先用手搖把轉動曲軸數轉后再啟動。
7. 寒冷季節應采取措施使內燃機預熱后再啟動,不得以明火預熱化油器、油管及油箱。嚴禁拖、頂啟動。
8. 啟動后觀察各儀表指示值,檢查內燃機的運轉情況。待水溫升到40℃以上,方可起步。
9. 水溫未達到70℃時,不得高速行駛。變速時應逐級增減,正確使用離合器,避免掛檔時齒輪撞擊。
10. 行駛中,如發現有異響、異味、發熱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車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運行。
11. 行駛中,不得把腳放在離合器踏板上,不得無故猛踩制動器。由前進檔變為倒檔或由倒檔變為前進檔時,需待車停穩后方可換檔,并觀察四周無障礙物,方可倒退或前進。
12. 下坡時,不得熄火滑行。在坡道上停車時,除拉緊手制動器并掛好低速檔外,還應將輪胎楔牢。
13. 在濘滑、冰雪的路面上應低速行駛。不得快速急轉彎或緊急制動。必要時應裝上防滑鏈條。
14. 通過危險地區或狹窄便橋,應先停車檢查,確認可以通過后,應由有經驗的人指揮前進。
15. 車輛涉水過河時,應先探明水底情況,水深不得超過排氣管或曲軸皮帶盤,并低速行駛,涉水后,必須采取措施,防止制動器失效。
16. 使用差變速器鎖時,應低速直線行駛,嚴禁轉彎和猛沖。
17. 在機車底下進行保養及檢修時,應將內燃機熄火,除拉緊手制動器外,還應將車輪楔牢。
貨車司機操作程序
車輛維修工操作規程
救護車駕駛員操作規程
面包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混凝土攪拌運輸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砼運輸車安全操作規程
碼頭船舶壓載水安全操作規程
船舶上下排安全操作規程
廠內叉車安全操作規程
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車間行車安全操作規程
裝卸安全操作規程
汽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鏟車安全操作規程
高空作業車安全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