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備車前,駕駛員應當把離合器和主機操縱手柄放在“脫開”位置,開啟電源。
2.備車后,應檢查報警板各種儀器是否正常。
3.開航前,應將左右主機操縱手柄轉一周,檢查“DP”是否正常。然后通知機艙給車鐘,將車鐘鈕至‘工作’位置,合上離合器手柄,此時,拖輪處于隨時可航行狀態。
4.用車時,將操縱手柄從“脫開”位置拉到“合”的位置上,初次加速時,應先使主機在啟動速度上運行十五分鐘左右,再逐漸加速,冬天更要注意。
5.作業時,應盡量減少離合次數。
6.主機在全速狀態下減速時,應先在700轉/分鐘位置作短時停頓,再緩慢減速到需要的速度;加速時,亦應慢慢增加。
7.當左右車同時向左右舷正橫外排水時,應將主機減至啟動轉速,禁止同時向左右舷正橫內排水。
8.主機加速時,應快速通過共振點。
9.應急停車旋鈕只能在需要應急停車時使用,除此之外禁止使用。
10.在淺水區作業或航行時,不可以橫移方式操縱船舶。
11.航行作業時,主操縱臺發生故障,應立即通知機艙,并互相配合進行處理。
12.完車時,先將離合器旋鈕鈕至“脫開”的位置上。再將車鐘鈕至完車位置,關閉電源。
貨車司機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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