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詞解釋(每題5分,共20分)
1、《條例》中起重機械的定義;
答:起重機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范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等于2米的起重機和承重形式固定的電動葫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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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葫蘆式起重機有哪些部件組成?
答:減速器、運行機構、卷筒裝置、聯軸器、軟覽電流引入器、限位器等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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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起重機吊鉤的報廢標準是什么?
答:起重機吊鉤開口比原來尺寸增大應報廢;另外,起重機械吊鉤出現下述情況時應報廢①裂紋。②危險斷面磨損達原來尺寸的10%? ③開口度比原來尺寸增大④扭轉變形10度。⑤危險斷面或吊鉤頸部產生塑性變形。⑥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時,襯套報廢。⑦板鉤芯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時,芯軸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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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橋式起重機的起升機構及組成?
答:電動機、高速聯軸器、制動器、減速機、低速聯軸器、卷軸、起升鋼絲繩、導向滑輪組、起升滑輪組、吊鉤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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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問答題(每題10分,共40分)
1、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應當履行哪些義務及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的內容?
答:一、(1)使用相應資質的單位制造并經監督檢驗合格的起重機械。(2)建立健全相應的起重機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3)設置起重機械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從事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工作。(4)對起重機械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保證其掌握操作技能和預防事故的知識,增強安全意識。(5)對起重機械主要受力結構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運行機構、控制系統等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并作出記錄。(6)配備符合安全要求的索具、吊具,加強日常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保證索具、吊具安全使用。(7)制定起重機械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根據需要建立救援隊。
二、(1)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監督檢驗證明,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使用和維護說明。(2)安全保護裝置的實驗合格證明;(3)定期檢驗報告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4)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5)日常維護保養記錄;(6)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使用登記證明。
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遵守哪些規定?
答:(1)作業時隨身攜帶證件,并自覺接受用人單位的安全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2)積極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3)嚴格執行特種設備操作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章制度。(4)拒絕違章指揮。(5)發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6)其他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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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簡述起重司機“十不吊”。
答:1.指揮信號不明不吊;2超負荷不吊;3.吊物緊固不牢不吊;4.吊物上有人不吊5.安全裝置不靈不吊;6.吊物被埋不吊;7.光線隱暗看不清不吊;8.重物不明不9.棱角物沒有防護不吊;10.吊索夾角過大(不宜超過90度)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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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簡述下圖指揮信號表示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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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圖1:指示降落方位。?? 圖2:緊急停止。? 圖3:吊鉤水平微微移動
??? 圖4:吊鉤微微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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