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切實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積極預防和減少事故隱患,提升學校應對突發事件,安全事故的處置能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上海市青少年保護條例》、《上海市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和“預防為主、安全第一”原則,在建立和完善“依法、科學、規范、長效”的學校安全防范體系的基礎上,將制定本預案:
學校一旦發生學生安全事故及非正常死亡事件,應當遵循以下程序應對處理
1、學校應根據現有條件和能力及時采取措施救護受傷害學生,同時以最快方式將傷者緊急送至附近醫院救治。
2、迅速收集有關事故信息,并做好相應的記錄及有關現場、證據的保存工作。
3、及時報告:
(1)學校應在事故發生后2小時內向區教育行政部門、區青保辦報告,重大校內傷害事故應同時報街道、鎮、相關部門。
(2)區教育局、區青保辦接報后,就其事故情況及性質在2小時內書面報區政府和市教委,同時派遣有關人員,進行調查及協助學校處理事件。
4、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人員情況、事故原因及處理情況等。
(2)對于發生事故原因不明的,可以在后續報告中說明情況。
(3)事故處理的進展在后續報告中說明。
5、啟動應急成立小組:
(1)學校方面:
①學校突發事件處理應急小組應各司其職,分工合作。
②做好安撫學生(家長)等工作,并組織力量送醫院及時救治。
③學校應及時了解情況,保護現場及做好收集證據材料。
(2)區教育局、區青保辦方面:
①區教育局突發事件處理應急小組各司其職,分工合作。
②派遣有關人員作好調查及協助學校處理事件。
③做好向上級部門報告工作。
(3)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6、保險介入,同時通知保險機構介入。
7、必要時報告公安部門。
學校反恐怖防范工作預案
學校校園欺凌事件應急預案
學校防暴力安全預案
學校社會安全類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校園他殺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學校網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預防及應急救援…
學校學生外出活動安全預案
幼兒園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信息系統安全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內容
學校網絡信息安全應急預案
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
防臺風、暴雨專項應急預案
坍塌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防洪防汛應急專項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