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處置事件的組織:
(一)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及分工
組 長:李茂泰 全面負責安全工作
副組長:王小賓 協助組長全面負責飲食安全工作
組 員:王萬里 張信飛 周志強 付義章張國忠周文臣
級部主任及班主任。
(二)學校其他成員工作職責
班 主 任 負責各班級學生飲食安全工作
級部主任 負責教師飲食安全工作
二、報告程序:
1.首遇教職工→校級領導→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根據事件情況報告“120”急救中心、衛生監督局、市教體局。報告內容有:發生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若懷疑投毒則要向公安部門報告。
三、處置措施
1.及時報告。飲食安全事故發生后立即向領導小組匯報。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事故,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校長應當機立斷,以人為本采取果斷措施,安排教職工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同時要摸清情況,并建立動態名冊,防止遺漏。
3.醫療救援。學校發生飲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衛生院)發出醫療救援,并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同時以最快速度將及時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并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情況。
4.聯系家長。事故發生后,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要做好學生家長的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耐心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盡力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5.病源保護。學校發生事故后,應立即封存食物樣品,保護好現場,以便有關部門現場進行調查、核實、取證、采樣。
6.中毒食物的處理。在查明情況之前對可疑食物應立即停止食用。在衛生部門已查明情況,確定了食物中毒原因,方可對引起中毒的食物及時進行處理,并按要求進行消毒。
四、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事故發生后,要協調各方力量做好學校穩定工作,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食品安全教育。
3.要保障廣大師生及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并根據情況定時向上級部門匯報,不瞞報、不謊報,對一些謠傳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4.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安全領導小組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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