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及時發現和搶救,確保在人員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后能夠得到及時有效地響應,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降低經濟損失。
2. 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潤世中心大廈內所發生的此類事件的處理。
3. 職責
3.1保安部經理為總指揮,負責發生此類事故時的指揮、協調和善后處理工作。
3.2保安部當值主管為現場負責人,負責帶領全體保安員具體實施。
3.3客服部、工程部當值人員負責協助實施。
4.工作程序
4.1當發現或接報有食物中毒人員時,發現或接報人應立即上報保安部,保安部當值主管接報后:
4.1.1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核實,經現場核實確認為食物中毒后,立即上報保安部經理,由保安部視情確定是否上報項目經理。保安部經理及項目經理接報后,應迅速趕赴現場指揮實施。
4.1.2迅速組織人員將中毒人員送往就近的門診部或醫院診治,同時設法通知其家人。(在將病人送往醫院或門診途中,要時刻觀察病人情況,注意不要猛烈撞擊,避免給病人造成其他意外傷害。)
4.1.3安排人員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所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沖洗,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要保留,以便衛生部門采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依據。在查明情況之前對可疑食物應立即停止食用。
4.2若中毒者病情較重時,可直接撥打120或999求救。求救時應包括以下內容:發生中毒的單位、所在位置、時間、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關部門積極采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預防方法。
4.3若懷疑人為投毒時,在做好現場保護、及時送治中毒人員的同時,及時向屬地公安機關報案,并立即封鎖有關現場,控制可疑人員,為公安機關的迅速偵破提供有力條件。
4.4與中毒有關的人員應如實向衛生部門和公安機關反映本次中毒的有關情況(如病人所吃的食物、進餐人數、病人中毒的主要特點、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積極配合其開展各項檢驗、偵破工作。
4.5在衛生部門已查明情況,確定了食物中毒,既可對于引起中毒的食物及時進行處理。對中毒食物可采取煮沸15分鐘后掩埋或焚燒,液體食物可用漂白粉混合消毒,食物所用工具、容器可用1—2%堿水或漂白溶液消毒,病人的排泄物可用20%石灰乳或5%的來蘇溶液進行消毒。
4.6保安部及客服部負責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事后,由保安部寫出書面《特殊事件報告》上報項目經理閱示。
5.相關文件
5.1《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手冊》
6.相關記錄
6.1《特殊事件報告》
物體打擊事故應急措施和預案
坍塌事故預防措施及應急預案
機械傷害事故預防措施及應急預案
觸電事故應急措施和預案
應急準備與響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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