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出臺《湖北省安全評價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共6章56條,分別在安全評價機構的資質申請與備案,安全評價行為準則,各級安監部門職能職責等方面作出明確的規定,有效破解了安全評價機構監管難問題,探索建立了安全評價機構監管的長效機制。
一是有效解決了安全評價機構設立、審批條件不細致的問題。細化了安全評價機構機構設置原則,資質申報條件,明確了審批權限和程序,規定了甲乙級安全評價機構各自業務范圍。
二是有效解決了安全評價機構監管部門職能不清、責任不明的問題。明確了各級安監部門的職責、任務和監管的內容、方法和程序,規定了各級安監部門在安全評價機構的審核審批、監督管理、報告評審、檢查考核過程中的行為準則。
三是有效解決了外省在鄂安全評價機構的管理空白問題。鑒于對外省機構來鄂開展評價活動監管缺失、本地無資質單位和無資格人員擾亂市場、部分機構內部管理和評價行為不規范的問題,著力建立管控機制,加強備案管理,將其納入我省安全評價機構的統一管理。
四是有效解決了日常監管尺度不易把握、缺乏抓手的問題。對少數安全評價機構和安全評價人員違規從業,但不夠行政處罰的行為,建立了通報批評和“黑名單”制度,督促其依法依規開展安全評價活動。
廣東發布安全評價機構新規范
人社部門:安全評價師已退出國家職業…
河北省開展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專項…
應急管理部加強安全評價機構監管 不…
北京:《燃氣供應單位安全評價》擬修…
三級聯動查處安全評價亂象背后系統性…
北京市安全評價機構首次信用風險分級…
應急管理部組織開展評價檢測機構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