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多日后,天津港大爆炸涉事企業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下稱瑞海國際)的安全評價報告終于低調公布。為其提供安評服務的天津中濱海盛衛生安全評價監測有限公司(下稱中濱海盛)官網近日恢復登錄,并放出瑞海國際的安評報告。
這份 《天津港東疆保稅港區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躍進路堆場改造工程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備案稿)》顯示,瑞海國際在安全預評價中曾被指出了5類40個安全問題,在安全驗收報告中則又被指出24個安全隱患需要整改,但問題中并不涉及與居民區的距離。
中濱海盛網重開刪除多項內容
作為為瑞海國際提供安評服務的安評公司,中濱海盛的官網曾在爆炸事故后的第三天,即8月14日就開始無法打開。
這次中濱海盛網站恢復正常的時間不得而知。但恢復后,網站上的項目公示僅剩瑞海國際的涉事項目一項,上傳時間則為8月15日13時11分。然而,在8月19日的天津港爆炸事故新聞發布會上,天津市副市長何樹山還表態,稱“安評環評報告現在還沒有被公開”。
新版的網站上,中濱海盛的介紹也有了相當的改動。此前,曾披露中濱海盛的股權結構中具有權力背景,而網站也曾介紹公司系原天津市海橡安全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與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共同組建成立,但新網站上這些內容均已消失。
報告稱選址“符合規定”
這份低調公開的報告,161頁,包括驗收評價報告的正文和多份附件。該報告稱,瑞海國際危險品倉庫工程的地址與周圍居民區、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口密集區域的距離符合規定。
天津港爆炸后,多家媒體指出,按 《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大中型危險化學品倉庫應與周圍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線(公路、鐵路、水路)、工礦企業等距離至少保持1000米。
而瑞海國際堆場占地面積46226.8平方米,應該執行1000米紅線規定,但居民區萬科清水灣僅距事發地600米。雖然報告沒有提到萬科清水灣,但也列明距離西側的天濱公寓970米,以及距離西側的海濱高速公路約310米,西側的津濱輕軌東海路站420米,結論卻是“符合規定”。
此前新華社報道,瑞海國際副董事長、天津港公安局原局長董培軍的兒子董社軒稱:“當時做安評時,第一家安評公司說距居民樓太近,不符合規定。后來瑞海國際董事長于學偉說別管了,他來弄,后來就弄下來了。”
曾先后整改64個問題
這份安評報告顯示,在安全預評價中,安評公司曾先后指出40個安全隱患,其中裝卸工藝和設備設施項目就占22個,包括諸如庫房設計不合格等多項內容,但均已整改。
此外,在安全驗收報告中,總計179項驗收內容,共19項不合格,3項部分合格。最終安評報告列出的隱患整改意見多達24項。包括“企業沒有指定特種設備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建議企業應該完善”“集裝箱堆場各類貨品的相互距離不符合規范要求,且存在易燃易爆危險貨物集裝箱堆碼超過兩層,其他危險貨物集裝箱有超3層堆碼的問題”等。
在附件安全整改情況中,這24項安全隱患2015年2月已整改。
專家組組長來自天津港集團
除去被詬病距離的問題外,安評附件中還有一處值得關注,即在公司持股45%的舒錚也持有危險貨物運輸岸上管理人員資格證。舒錚稱,自己對瑞海國際并不了解,只是朋友借用了自己的身份證。
無論如何,2015年2月2日,瑞海國際的項目驗收審查會在交通運輸部天津水運工程科學研究院召開。安評報告附件中的驗收技術審查專家組意見顯示,該會議由天津水運安全評審中心主持,并挑選了6名專家進行審查。
在關鍵的現場勘驗中,專家提出“現場安全生產措施基本到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較健全”。
雖然文件顯示有專家組名單的附件,但安評文件公示中并未包含該名單,專家組組長的簽名為“鄭樹國”。
而在2012年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公布的港口設施保安專家庫中可以看到,鄭樹國為天津港集團公司安監部專家。記者未能聯系到鄭樹國本人。
據新華社電 目前,經國務院批準成立的天津港 “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調查組正在天津開展工作。昨日,國務院調查組負責人就調查工作開展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國務院調查組將重點圍繞哪些問題開展調查?
答:黨中央、國務院對“8·12”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高度重視。8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召開會議,習近平總書記作了重要講話,明確要求國務院事故調查組要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不放過一絲疑點。國務院調查組將堅決貫徹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作出的工作部署,切實增強調查工作的原則性和嚴肅性,進一步調整完善調查的內容和要求,對涉及事故起因和事故責任的問題,對事故暴露出來的制度機制問題,全面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做到不含糊、不拖拉、不打折。
問:目前,國務院調查組已開展了哪些具體工作?
答:調查組設立的5個專項小組,人員現已全部到位,都已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調查的重點、步驟、方法等,并已開展現場勘查、資料調取、證據采集以及相關物品痕跡采集檢驗、有關人員查找詢問和法律法規制度的研究等工作。
問:事故調查結果何時公開?
答:事故調查需要一個過程,尤其是這次事故危害嚴重、波及面大、涉及情況復雜,要確保調查結論經得起科學的檢驗、法律的檢驗和歷史的檢驗,調查工作既要爭分奪秒、全力推進,更要精益求精、保證質量。最終的調查報告將上報國務院,并向社會公布調查結果,接受群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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