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目的
建立工業產品應急保障工作體系和運行機制,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綜合協調能力,確保應急工業產品供應及時、有序、高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工業和信息化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08]72號)等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1.3.1本預案適用于國家在處置特別重大或重大突發事件時對工業和信息化部部署的工業產品應急保障任務,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省級人民政府在處置特別重大或重大突發事件時對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的工業產品應急保障需求,具體是:
(1)協調突發事件處置急缺重要工業產品的生產組織;
(2)協調突發事件處置急需裝備、材料和其他工業產品的供應保障,動物防疫物資、自然災害救助物資、防汛抗旱物資等國家已有應急預案按其規定執行。
1.3.2本預案指導地方開展有關工業產品應急保障工作。
1.4工作原則
堅持分工協作、相互配合。基于現有應急工業產品管理體制,工業和信息化部協調企業按照需求做好應急工業產品保障供給。
堅持屬地管理、上下聯動。應急工業產品保障由事發當地人民政府負責,上級相關主管部門給予指導,建立分級響應、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運行機制。
堅持預防和準備為主,平戰結合。注重常態與應急狀態的銜接,做好生產能力準備,增強防范意識,加強預案演練。
堅持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加強部門間、部省間、區域間溝通協調,完善應急工業產品生產與運輸、儲備、調用間的協調機制。
1.5預案體系
工業產品保障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工業產品保障應急預案。工業產品保障應急預案是國家工業產品保障應急預案體系的總體預案,是工業和信息化部開展工業產品應急保障的規范性文件,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并發布實施,報國務院備案。
(2)專項工業產品保障應急預案。專項工業產品保障應急預案是工業和信息化部為某類應急工業產品(如裝備、材料等)或者某類突發事件工業產品應急保障(如地震、氣象災害等)制定的應急預案,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并發布實施。
(3)地方工業產品保障應急預案。地方工業產品保障應急預案是由省級、地(市、州)級、縣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照國家工業產品保障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實際為應對本地工業產品應急保障而制訂的應急預案,由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制訂并發布實施,報上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備案。
(4)工業產品生產企業應急預案。由工業產品生產企業根據國家及地方工業產品保障應急預案要求,為做好工業產品應急生產制訂的應急預案,由工業產品生產企業組織制訂并實施,報當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備案。
2組織體系及任務分工
2.1組織體系
工業產品應急保障組織體系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地(市、州)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縣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四級應急指揮機構組成。
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產品應急保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在國務院的統一領導下,按職責分工和本預案規定,負責綜合協調工業產品應急保障工作。
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地(市、州)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縣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可參照本預案,在本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根據各地實際情況成立應急指揮機構,明確相關職責。
2.2任務分工
2.2.1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分管部領導擔任,工業和信息化部運行監測協調局局長擔任副組長,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司局的有關負責人為成員。應急領導小組下設綜合組、新聞宣傳組和專家咨詢組,發生特別重大或重大突發事件處置時可根據需要在原材料、裝備、消費品和電子信息產品領域成立專項保障組。應急領導小組應急狀態下的職責:
(1)決定啟動和終止應急響應;
(2)領導工業產品應急保障工作,制訂工作方案,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3)根據需要,制訂工業產品應急保障聯合行動方案,并組織實施;
(4)當突發事件由國務院統一指揮時,應急領導小組按照國務院的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行動;
(5)決定有關重大事項。
2.2.2綜合組由工業和信息化部運行監測協調局分管局領導擔任組長,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司局人員為成員。綜合組應急狀態下的職責:
(1)提出啟動和終止應急響應級別建議,按規定發布應急響應信息;
(2)聯系國家應急指揮機構、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3)綜合分析工業產品應急保障需求信息,提出安排建議;
(4)跟蹤了解應急保障工作進展情況,協調相關問題;
(5)承擔應急值守,起草專報信息,編輯工作簡報;
(6)承擔應急領導小組應急狀態下的日常工作;
(7)承辦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2.2.3原材料保障組組長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業司分管司領導擔任組長,承擔消殺用品、建筑材料等應急保障。裝備保障組組長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分管司領導擔任組長,承擔救援裝備、運輸裝備、搶修裝備等應急保障。消費品保障工作組組長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消費品工業司分管司領導擔任組長,承擔醫藥、食品等應急保障。電子信息產品保障組組長由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信息司分管司領導擔任組長,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管理局分管局領導和軟件服務業司分管司領導擔任副組長,承擔通信裝備、監測探測設備等應急保障。各專項保障組應急狀態下的職責:
(1)根據工業產品應急需求,擬訂緊急生產方案;
(2)監測有關應急工業產品產銷存情況;
(3)組織協調有關應急工業產品生產和供應;
(4)承辦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2.2.4新聞宣傳組,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分管廳領導擔任組長,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司局人員為成員。新聞宣傳組應急狀態下的職責:
(1)歸口對外宣傳,確定宣傳口徑;
(2)通報工業產品應急保障工作進展情況;
(3)負責組織有關新聞媒體宣傳報道工業產品應急保障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事跡與典型;
(4)承辦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2.2.5專家咨詢組,由工業領域的工程技術、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可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專家咨詢組應急狀態下的職責:
(1)對工業產品應急保障提出建議;
(2)對工業產品選擇提供決策咨詢和建議;
(3)承辦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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