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下所有電鉗工和各種司機必須經過培訓合格持證上崗。非持證人員不準操作、維護、修理和移挪機械和電氣設備。
(2)井下機械設備必須保持完好;電纜必須吊掛敷設合格規范;電氣設備必須防(隔)爆性能良好,防止電氣失爆;低壓開關必須擺放牢穩并且“上架”。
(3)井下低壓供電三大保護(漏電、接地、過流)必須合格第八章其他安全檢查重點齊全靈活有效,過流保護整定值必須正確。
(4)井下供電應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三堅持”。
三無: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
四有:有過流和漏電保護裝置,有螺釘和彈簧墊,有密封圈
和擋板,有接地裝置。
兩齊:電纜懸掛整齊,設備硐室清潔整齊。
三全:防護裝置全,絕緣用具全,圖紙資料全。
三堅持:堅持使用檢漏繼電器,堅持使用煤電鉆、照明和信號綜合保護,堅持使用風電甲烷閉鎖裝置。
(5)要嚴格執行“十不準”規定:
①不準帶電檢修和搬遷電氣設備;
②不準甩掉無壓釋放裝置和過流保護裝置;
③不準甩掉檢漏繼電器、煤電鉆綜合保護和局部通風機風電甲烷閉鎖裝置:
④不準明火操作、明火打點、明火放炮;
⑤不準用銅、鋁、鐵絲等代替熔斷器中的熔件;
⑥停風、停電的采掘工作面未經檢查瓦斯不準送電;
⑦失爆設備和失爆電器不準使用;
⑧不準在井下拆卸礦燈;
⑨有故障的供電線路不準強行送電;
⑩電氣設備的保護失靈不準送電。
(6)電氣設備停電檢修、搬遷等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停電、驗電、放電、裝設接地線、掛指示牌和裝設遮欄等規定和要求。必須嚴格執行誰停電誰送電的停送電制度,必須把有關線路的電源全部斷開。與停電設備有關的變壓器,必須高低壓兩側斷開,防止反送電。停電開關操作機構必須鎖住,并在操作手把上懸掛“有人作業,禁止合閘”的標示牌。檢修完恢復送電時,必須由原來執行停電并懸掛標示牌的操作人取下標示牌,然后合閘送電。
(7)井下不準帶檢修、搬遷電氣設備(包括電纜和電線)。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并用同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檢驗,檢驗無電后,必須檢查瓦斯,在其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在1.%以下時,方可進行導體對地放電。所有開關手把切斷電源時都應閉鎖,并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牌,只有執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此牌并送電。必須帶電搬遷設備時,應制訂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倉庫日常審核檢查項目
節前安全大檢查報告
物料提升機(龍門架、井字架)檢查標準
施工用電檢查標準
“三寶”、“四口”防護檢查標準
基坑支護安全檢查標準
吊籃腳手架檢查標準
對某單位進行安全監督檢查
安全生產檢查內容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內容
重大隱患判定標準
消防安全檢查的內容及檢查方法
消防安全檢查內容
建筑施工工地安全檢查的內容
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