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設備長期失修造成缺陷,或把設備上的防護罩拆除造成職工傷亡的,由機電部門負責。
2、安全操作規程不健全,使職工無章可循和對職工沒有進行安全教育就上崗,造成的傷亡事故的,由安保部門負責。
3、因勞動組織上存在嚴重缺陷,招收不符合招工條件的職工造成傷亡事故的,由綜合管理部門負責。
4、因機動車輛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交通事故的,由綜合管理部門負責。
5、因防火制度不健全造成火災事故的,以及對要害崗位管理不當,造成事故的,由安保部門負責。
6、因技術操作規程不健全、規程管理制度混亂造成的傷亡事故的,由技術部門負責。
7、因原料供應質量不合格,造成傷亡事故的,由經營管理部門負責。
8、因設計不符合國家的技術規法和有關安全規定,造成事故者,由項目部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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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生產經營場所專項管理制度
高風險設備專項安全管理制度
高風險因素生產經營場所、設備和設施…
公司事故調查處理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程序
應急設施、裝備、物資管理制度
應急管理制度
安全文化建設制度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度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生產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公司勞動用工管理制度
交接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