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前,要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并檢查充電機、電門開關,插銷是否完好。
二、檢查電瓶有無漏水、裂紋等損壞現象,發現后應立即更換。
三、充電前應補充足夠電解液后,再進行充電。
四、開閉電源開關時,要戴膠皮手套,以防觸電或發生灼傷事故,聯接正負線時,正負線不要接錯,兩線不準碰在一起。確認接線無錯誤時才可送電。
五、在充電中,每隔半小時檢查一次,按需要進行調整,經常檢查電門開關與充電機,溫度不得超過45℃。
六、搬運電瓶時,要平穩緩慢,輕拿輕放,防止碰壞電瓶和傷人。
七、凡配電間、充電間及材料儲存室和其它有關地方嚴禁一切煙火,照明燈具應使用12——36伏的安全行燈。
八、在直流電源設備工作時,應注意避免造成短路,防止觸電。
九、工作中絕對禁止將水倒入濃硫酸中,以免發生爆炸。
十、室內外應掛有“嚴禁煙火”字樣,無關人員嚴禁入內。
十一、蓄電池室不得存放硫酸,備用硫酸應放在其它專用的房間內,搬運硫酸時,容器要密閉,不得濺出。
十二、不能用手直接接觸氧化鋁,工作完畢,及時清理現場。
水電站大壩安全檢查施行細則
臨時用電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電氣設施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電鉗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機運隊電鉗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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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焊維修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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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風險分級控制管理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