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對發電生產過程進行控制,保證發電生產設備的安全、經濟運行,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
2 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熱電公司發電運行全過程。
3 職責
3.1 經理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關于熱電分廠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完成上級下達的生產計劃與安全目標。
3.2 生產副經理負責分廠的安全生產,并負責年度生產、大修計劃的審批。
3.3 各職能科室負責生產計劃的制定、安全管理、生產的調度管理、設備的檢修計劃審核、備品備件采購、儲備。
3.4電氣專業負責公司電氣設備的安裝、維修、保養及發電機運行監控、操作工作,并負責安全管理。
3.5 汽機專業負責汽輪機的供汽運行,做到安全、經濟、滿發多供完成電熱生產任務,并負責安全管理,保證安全生產。
3.6 鍋爐專業負責鍋爐及其輔助設備的日常維護、運行監控、操作工作,并負責安全管理。
3.7上煤班組負責供應合格的燃料;上煤設備的大小修、日常維護、運行監控、操作工作,并負責安全管理。
3.8化學專業負責供應合格的生產用水,對水、灰、煤品質等指標進行測量監控,化學設備的大小修、日常維護及操作工作,并負責安全管理。
3.9供電管理專業負責供電線路的檢修和維護工作,確保供電線路的可靠性,并負責安全管理。
4 工作程序
4.1 生產過程
4.1.1 電力生產的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集產、供、銷為一整體的特殊生產過程。它根據用戶需要進行發電生產,通過輸電線路連續不斷的向用戶輸送優質的電能。
4.1.2 電力生產過程以鍋爐、汽輪機、發電機三大設備以及附屬設備的正常運行操作為關鍵。燃料專業對發電生產提供合格的煤;化學專業為發電生產提供合格的水為正常生產的先決條件;各專業對所轄設備的維護和檢查為正常生產的重要保障。
4.1.3值長根據指標計劃進行負荷的調配。
4.1.4 公司根據年度安全計劃組織運行人員開展反事故演習。
4.1.4.1 運行人員是發電設備的運行操作管理者,應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相關的運行規程。并根據各規程制度組織生產、按照值長調度命令,做好有關的生產、監控、糾正預防工作,做好現場生產記錄,按時、按量的完成發電任務,保證安全生產。
4.1.4.2 運行人員要精心監盤、精心調整,及時巡回檢查現場設備,使各運行參數維持在運行規程允許范圍內。嚴格執行值長的調度命令,及時發現機組異常工況和設備缺陷,正確判斷,迅速、果斷的處理各種異常工況,避免事故的擴大,保證人身、設備的安全。具體執行各專業《運行操作規程》《電業安全安全規程》。
4.1.4.3 檢修人員應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相關專業運行操作規程。在工作中應嚴格按檢修程序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做好記錄。保證發電和供熱設備安全穩定運行。
4.1.5 生產過程計劃的制定
4.1.5.1 生產科根據公司的年度、月度計劃,每年末和月末制定出下年度和下月的發電量、供電量和供汽量計劃以及能源消耗計劃。
4.1.5.2 各車間結合本部門設備工作情況制定出檢修與安措計劃,報生產科審核后,按程序批準后執行。
4.2 發電生產過程的控制
4.2.1 值長應根據月發電計劃,合理安排運行方式,及時調整各機組負荷,完成發電任務并嚴格執行《值長崗位職責》。
4.2.2 運行各專業應圍繞公司制定的經濟指標(即發電量、供汽量、廠用電率、煤耗)組織生產,在值長調度指揮下,合理地調整運行方式,保證生產計劃的完成。
4.2.3 從事電力生產的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經體檢合格、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且考試合格后方可從事電力生產工作,具體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4.2.4 新分配到生產崗位的生產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和安規考試,必須由工作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政治素質強的人員對其進行相關業務培訓,要制定出詳細的新人員培訓計劃。
4.2.5 運行人員值班期間,必須精神飽滿,精力集中,不允許帶病值班,上班前4小時,不允許飲酒,具體執行公司《管理制度匯編》的有關規定。
4.2.6 運行人員要按照《巡回檢查制度》規定的巡回路線,按時認真的檢查設備運行狀態,發現異常工況時,應立即向值長匯報處理,具體執行各專業《運行規程》、《設備巡回檢查制度》。
4.2.7 運行人員在巡回檢查和監盤中,發現的設備缺陷,要按照運行人員崗位管理職責,及時處理或通知到檢修人員,檢修人員接到缺陷通知后,要立即到達生產現場進行缺陷消除工作,并做好檢修記錄。
4.2.8 生產現場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必須按時檢查,保證全部合格并在有效期內。
4.2.9 當運行機組出現事故時,運行人員要及時匯報值長,事故處理要在值長統一指揮下進行。事故處理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各專業《運行規程》,事故處理按照保人身、保設備的原則進行,并嚴格執行“四不放過”原則。
4.2.10 設備運行中出現故障需要搶修時,應按規定進行。緊急情況下,可不辦理工作票,但安全措施必須完善、正確的執行并經值長批準許可后方可進行事故搶修。事后,相關專業負責人必須將搶修工作所做的安全措施及不辦理工作票的原因在運行記錄中記錄清楚。
4.2.11 運行過程出現事故時,由生產副經理組織生產技術科、相關專業參加事故分析,執行各專業《運行操作規程》。
4.2.12 設備的檢修工作除事故搶修外,都必須辦理工作票,做好檢修安全措施經運行人員批準許可后,方可進行,嚴禁無票作業。
5 相關文件
巡回檢查制度
熱電公司設備故障管理制度
各專業運行規程和系統圖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6 相關記錄
RD45504 檢修工作票
RD45501 運行記錄
RD45508 崗位交接班記錄
RD45505 電氣運行檢修記錄
RD45503 熱電站運行日志
水電站大壩安全檢查施行細則
臨時用電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電氣設施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電鉗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機運隊電鉗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機運隊配電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電氣焊維修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用電管理規定
企業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配電房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廠安全用電規定
停送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線電纜安裝標準規范
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分級控制管理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