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本規范參照信息產業部《通信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操作規范》制定
2、本規范用黑體字標注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第一百一十七條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選購和儲運
一、必須選購經檢驗合格,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工具。
二、手持式電動工具在正常運輸中必須保證不因震動、受潮等而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
三、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存放在干燥、無有害氣體和腐蝕性化學品的場所。
四、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由具備一定專業技術知識的人員負責管理。
第一百一十八條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使用
一、施工人員應按照工具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安全操作。
二、工具使用前,應檢查有無短路、絕緣不良、導線外露、插頭和插座破裂松動、零件螺絲松脫等不正常現象,發現異常,不得使用。
三、工具使用中應有相應的防護措施及良好的接地裝置,否則不得使用。
四、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必須根據工作環境,選用合適的類型。在易燃、易爆場所,不得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五、工具的電源線不得隨意接長或拆換。工具電源線所用的插頭、插座必須符合國家的相關標準,不得任意拆除或調換。
第一百一十九條 電烙鐵
一、電烙鐵手柄、導線、插頭應完好無損。導線不得用絕緣強度低的塑料線。使用前必須檢查,出現手柄及插頭破損、導線老化、裸露等情形時,不得使用。
二、電烙鐵暫時停用時應放在專用支架上,不得直接放在桌面或易燃物旁。未冷卻的烙鐵不得放入工具箱、包內。
第一百二十條 移動式排風扇、電風扇
一、排風扇金屬外殼及其支架,應有接地保護措施,并應使用有漏電保護器的電源接線盒。移動時應先切斷電源。
二、使用前應檢查,如零部件破損、漏電、導線老化,不得使用。嚴禁在人孔內使用排風扇、電風扇。
第一百二十一條 手電鉆、電錘
一、使用前,應檢查外殼不得漏電。手柄、開關、導線及插頭必須完好無損。使用時其插頭應與帶漏電保護器的插座相符合,不得將導線直接插入插座孔使用,
二、使用前,應進行空載試驗,運轉正常方可使用。使用中出現高熱或異聲,應立即停止使用。裝卸鉆頭時,應切斷電源,待完全停止轉動后再進行裝卸。
三、轉移作業地點及上、下傳遞時,必須先切斷電源。
四、使用手電鉆時,不得戴手套。
第一百二十二條 照明燈
一、室外作業時,其照明應選用安全燈具,一般情況宜采用防水式燈具。
二、在有爆炸性氣體或粉塵的場所作業,其照明應采用防爆式燈具。
三、在人孔內宜選用電壓為36V的工作手燈照明。在潮濕的溝、坑內應選用電壓為12V的工作手燈照明。如用蓄電池做電源時,電瓶應放在人孔和溝坑以外。
四、在管道溝、坑沿線設置普通照明燈具及安全警示燈時,距地面的垂直高度不得小于2m。
五、當用150W以上(含)的燈泡時,不得使用膠木燈具。施工作業的照明,不得使用自帶開關的燈具。
六、燈具的相線應經過開關控制,不得直接引入燈具。
水電站大壩安全檢查施行細則
臨時用電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電氣設施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電鉗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機運隊電鉗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機運隊配電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電氣焊維修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用電管理規定
企業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配電房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廠安全用電規定
停送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線電纜安裝標準規范
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分級控制管理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