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管理,確保施工現場用電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職工人身安全及機械設備安全運行,滿足施工生產過程的需要,制定本程序。
2、 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項目所屬各項目部施工生產過程和工作場所的施工臨時用電。
3、 術語和定義
引用《質量管理體系 基礎和術語》、《環境管理體系 規范及使用指南》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規范》及項目《整合型管理體系管理手冊》中相關術語及定義。
4、 職責
4.1安質部主控本程序,負責本項目所有項目部施工觀場臨時用電設施及管理的監督、指導、檢查工作。
4.2安質部負責審批工程項目臨時用電施工方案,協助安質部做好臨時用電技術指導工作。
4.3項目部電氣技術負責人負責編制臨時用電施工方案,項目部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通知有關人員。
5.工作程序
5.l工程項目開工前由項目部電氣技術負責人編制施工用電方案,對施工現場電氣線路和裝置進行設計,方案由項目安質部審批。
5.2所有電工應持證上崗,且其技術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5.3凡進入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材料等必須經有關人員檢查,對其性能及能力進行確認,保證技術條件符合要求。
5.4配電箱(柜)門應上鎖。箱(柜)應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和“一機一閘一漏”的要求。
5.5如發生用電事故或事故征兆,應迅速通知電工進行檢修。
5.6現場帶電操作人員應穿戴絕緣手套、絕緣鞋,使用絕緣工具。
5.7外電防護應按照規定的安全距離采取防護措施。
5.8閘具、脫鉤器、熔斷器應與設備容量相匹配,嚴禁用其它金屬絲代替熔絲。 5.9現場照明應設專用回路并帶專用漏電保護器,燈具金屬外殼作漏電保護,安裝高度應大于2.4米。濕作業及手持照明應用36v安全電壓。
5.10接地裝置應符合規范規定,接地電阻和埋設深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5.11避雷針、,避雷帶與建筑物頂部外露金屬連成一體,并與引下線接地裝置可靠連接。
6、 相關文件
GB50194—93《建筑工程施工現場供電安全規范》
GB門13969—92《用電安全導則》
GB3805—83《安全電壓》
水電站大壩安全檢查施行細則
臨時用電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電氣設施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電鉗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機運隊電鉗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機運隊配電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電氣焊維修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用電管理規定
企業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配電房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廠安全用電規定
停送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線電纜安裝標準規范
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分級控制管理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