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機、電、起重設備、鍋爐受壓容器及自制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行負責,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經常進行檢查,并對各種機械設備的使用、維修、保養進行監督。
2、建立健全對設備租賃的安全管理制度,確保租賃設備完好、安全可靠。
3、對新購進的機械、鍋爐、受壓容器及大修、檢修、外租回廠后設備必須嚴格檢查和把關,新購設備要有出廠合格證及完整的技術資料,新設備使用前要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專業培訓,向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進行堅定驗收。
4、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會審,提出涉及安全的具體意見,同時負責督促下級落實,保證實施。
5、對特種作業人員定期進行培訓、考核。
6、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為遂事故的調查,從事故設備方面,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制定防范措施。
機電設備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配電站安全作業規程
新能源公司職工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水電站大壩安全檢查施行細則
臨時用電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電氣設施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電鉗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機運隊電鉗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企業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配電房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廠安全用電規定
停送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線電纜安裝標準規范
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