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量工是本崗位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者,負責礦井測量工作。必須掌握礦井安全生產的專業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
第1條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范。
第2條 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煤礦測量規程》和《測量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作業。
第3條 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
第4條 進行井上、下控制測量及各種工程的中、腰線標定工作,誤差控制在標準規定之內。
第5條 負責提供和檢查測量資料,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各種測量問題。
第6條 負責收集各種碎部資料并填圖。
第7條 正確佩帶工作中所需儀器、儀表、工具、勞動防護用品。
第8條 按時參加安全技能培訓,不斷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第9條 工作中杜絕違章行為。
副井提升機司機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監控維護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液壓錨桿鉆車司機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爆破器材的導通編號發放清退制度
爆破器材貯存保管制度
單體支護工標準化操作規范
移刮板輸送機工標準化操作規范
回柱放頂工標準化操作規范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