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
二、負責礦日常安全生產(建設)的協調和調度指揮,隨時掌握礦井安全生產(建設)動態,協助有關領導抓好日常工作。
三、負責接收和傳達礦領導和地方政府調度部門下達的有關安全生產指令和布置的工作,并檢查落實情況。
四、組織生產(建設)調度會,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會議,對會議安排的工作負責督促檢查落實,對不按期完成的單位組織分析追查原因,拿出處理意見。
五、按《煤礦安全規程》和《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的要求,做好重大事故的調度處理工作。
六、深入現場,熟悉了解礦井的通風系統和生產(建設)系統,正確及時地安排、指揮處理生產(建設)中出現的各種隱患。
七、對危及礦井安全生產(建設)問題及時協調組織有關單位和部門解決。
八、參加各類生產(建設)事故的分析,追查和處理。
九、負責向上級調度部門和領導匯報安全生產(建設)情況。
副井提升機司機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監控維護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液壓錨桿鉆車司機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爆破器材的導通編號發放清退制度
爆破器材貯存保管制度
單體支護工標準化操作規范
移刮板輸送機工標準化操作規范
回柱放頂工標準化操作規范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