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確保被外部相關方訪問、處理、共享、管理的組織信息及信息處理設施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2. 范圍
本管理規定適用于公司外部相關方(包括顧客.供方.第三方)管理。
3. 職責
技術部系統管理員負責制定本規定并負責執行。
4. 管理規定
(1)第三方物理訪問須經公司被訪問部門的授權,具體執行《訪客管理制度》.
(2)公司與顧客需明確規定信息安全要求,公司規定在與客戶簽訂合同中需規定必要的安全要求。
(3)服務器訪問權需由技術部統一授權給用戶,一個用戶給予惟一賬號,口令自行保管.
(4)本公司公網接入服務提供方等為外包過程,此類外包服務商應由技術部組織簽訂服務協議/合同,并應收集其相關資質,經公司評估成為合格供方后方可與之進行經濟來往.
(5)采購供方或任何其它相關方人員現場訪問公司現場時,需由技術部接待,需要涉及到公司重要應用軟件、重要設施及重要數據的訪問時,必須由技術部人員授權方可使用或查閱,涉及到資料復制名外借時,公司重要數據和文件需征得總經理同意.
(6)《服務合同》1年注意更新。
企業誠信管理制度
粉碎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特殊作業審批管理制度
銷售處安全生產責任制
物資供應處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次更衣室管理工作規范
較為全面的倉庫溫濕度管理制度
水管所安全生產事故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要求
環保管理制度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企業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某印刷廠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