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單位設立的壓力管道安全總監是指管理層中負責壓力管道使用安全的管理人員。安全總監直接對本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承擔下列職責:
(一)協助主要負責人履行本單位壓力管道安全的領導職責,確保本單位壓力管道的安全使用;
(二)按有關規定要求,落實壓力管道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
(三)組織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壓力管道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等壓力管道有關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準;
(四)組織制定本單位壓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實壓力管道使用安全責任制,組織開展壓力管道安全合規管理,組織制定《壓力管道安全風險管控清單》;
(五)落實壓力管道安全事故報告義務,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六)組織制定壓力管道事故應急專項預案并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七)對壓力管道安全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監督、指導壓力管道安全員做好相關工作;
(八)按照規定組織開展壓力管道使用安全風險評價工作,擬定并督促落實壓力管道使用安全風險防控措施;
(九)對本單位壓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分析研判壓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情況,研究解決日管控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主要負責人報告有關情況,提出改進措施;
(十)接受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壓力管道安全監督檢查、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和事故調查等工作,如實提供有關材料;
(十一)當安全員報告壓力管道存在事故隱患應當停止使用時,立即作出停止使用壓力管道的決定;
(十二)履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規定和本單位要求的其他壓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職責。
交叉作業告知單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考核…
特種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特種設備檔案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氧氣瓶使用安全管理規定
乙炔氣瓶使用安全管理規定
叉車管理規定
電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氣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規定
起重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鋼絲繩使用安全規范
氧氣瓶的安全存放及使用
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金屬管道法蘭跨接防靜電規定與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