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塔吊操作的基本要求
塔吊司機必須抵制違章作業的指令,堅持“十不吊“的規定:
1、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不準吊。
2、吊物下方有人不準吊。
3、信號不清楚不準吊。
4、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5、埋在地下物不準吊。
6、斜拉斜牽物不準吊。
7、散物捆扎不牢不準吊。
8、零小物無容器不準吊。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規定不準吊。
10、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
二、塔機檢查維護保養的要求:
1、機組人員負責對塔機進行日常檢查和保養。每天應對塔機進行1次檢查,檢查重點為結構及連接緊固、鋼絲繩、吊鉤、滑輪、電氣控制系統、安全限位裝置以及起升、回轉、變幅機構。檢查確認塔機無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后方可進行作業。
2、操作者進行交接班時,交班人應將塔機存在的問題告知接班人。交接班雙方應采取措施,排除設備存在的安全隱患,使塔機能安全工作。每次交接班時,雙方應將交接班情況記錄在《塔機運轉記錄》上,并簽字確認。每天工作結束后,操作者應將塔機運轉臺時等情況記錄在《塔機運轉記錄》上。
3、根據檢查情況及說明書要求,操作者應及時對塔機各部位軸承、齒輪箱以及鋼絲繩等部位進行潤滑保養,做好清潔、潤滑、防銹、緊固、調整十字作業,尤其要做好平衡臂配重的緊固。當發現問題時,機長應立即處理,或向現場管理員和本公司領導匯報處理。塔機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排除后方可進行作業。每次維修保養工作完成后,機組人員應及時填寫《維修保養記錄》。
三、具體措施:
塔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并且保持經常性安全教育,技術負責人對操作人員要進行技術交底,嚴格遵守“十不吊”的原則,做好對塔吊的經常性檢查、維護、保養。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嚴禁帶故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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