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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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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北市區醫院門急診樓及二期行政教研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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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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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7軸基礎、主體筏板、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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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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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建工第四建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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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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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澆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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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內容
一、操作安全要求
1、進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戴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
3、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易滑,易導電的鞋進入現場。
4、在澆筑混凝土前,應檢查模版,支架的穩定性,且鋼筋經驗收合格,方可澆筑混凝土。
5、澆筑混凝土應按照施工設計規定的程序進行,不得擅自變更。
6、泵送混凝土應攪拌均勻,嚴格控制塌落度,當出現運送堵塞的,應在泵機卸載情況下拆管排除堵塞,排除的混凝土應及時清理,保持環境整潔。
7、作業平臺下方嚴禁有人。
8、混凝土入模應服從振搗棒人員的指令。
9、作業中,嚴禁從高處向下拋擲物體。
10、澆筑混凝土時,工作人員不得踩踏,碰撞模版及支撐。
11、澆筑混凝土時,設模板工監護,發現模板和支架,支撐出現位移,變形和異常聲響,必須立即停止澆筑,施工人員撤離危險區域,排除必須在施工負責人的指揮下進行,排險結束后必須確認安全,方可恢復施工。
12、現場電氣接線與拆卸必須由電工負責,施工人員不得擅自搭接與拆卸。
13、使用插入式振搗棒時,應對纜線加強保護,防止磨損漏電。
14、使用振動機前必須檢查電源電壓,輸電必須安裝漏電開關,保護電源線路是否良好,電源不得有接頭。機械運轉是否正常,振動機移動時,不得硬拉電線,更不能在鋼筋和其他銳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斷電線而造成觸電傷亡事故。
15、澆筑深基礎混凝土前和在施工過程中,應檢查基坑邊坡土質有無崩裂傾塌的危險。如發現危險現象,應及時排除。同時,工具、材料不應堆置在基坑邊沿。
16、澆筑混凝土使用偽溜槽及串簡節間應連接牢固。操作部位應有護身欄桿,不準直接站在溜槽幫上操作。
17、澆筑無樓板的框架梁、柱混凝土時,應架設臨時腳手架,禁止站在梁或柱的模板或臨時支撐上操作。
18、澆筑房屋邊沿的梁、柱混凝土時,外部應有腳手架或安全網。如腳手架平橋離開建筑物超過20cm時,須將空隙部位牢固遮蓋或裝設安全網。
19、澆筑拱形結構時,應自兩邊拱腳對稱地同時進行;澆圈梁、雨篷、陽臺,應設防護措施;澆筑料倉時,下出料口應先行封閉,并搭設臨時腳手架,以防人員下墜。
20、夜間澆筑混凝土時,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
21、使用振搗器時,濕手不得接觸開關,電線源不得有破損和漏電。開關箱內應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按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s。
二.混凝土養護的安全要求
(1)已澆完的混凝土,應加以覆蓋和澆水,使混凝土在規定的養護期內,始終能保持足夠的濕潤狀態。
(2)覆蓋養護混凝土時,樓板如有孔洞,應釘板封蓋或設置防護欄桿或安全網。
(3)拉移膠水管澆水養護混凝土時,不得倒退走路,注意梯口、洞口和建筑物的邊沿處,以防誤踏失足墜落。
(4)禁止在混凝土養護窯(池)邊沿上站立或行走,同時應將窯蓋板和地溝孔洞蓋牢和蓋嚴,嚴防失足墜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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