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介紹:煤氣主控工隸屬煉鋼廠煤氣作業區化驗工作崗位,負責本崗位煤氣取樣化驗工作、協調配合本作業區人員做好煤氣取樣化驗崗位的生產工藝質量及化驗數據上報、反饋工作。確保生產安全。
二、工藝流程:煤氣回收化驗工操作崗位屬于煤氣柜作業區。
現場取樣---化驗室化驗----記錄化驗結果----報告主控工、作業長、調度。
三、崗位職責范圍:
負責煤氣取樣、化驗、化驗結果的上報與記錄保存;藥劑的配制與管理等相關工作。
四、安全操作規程:
1、上崗前勞保用品穿戴整齊,班中嚴禁脫崗、睡崗行為。
2、進入煤氣柜區域嚴禁攜帶火種,及易燃易爆品。
3、煤氣柜前取樣時要二人同行,站在上風側,一人操作一人持CO報警儀站在3~5m以外監護。
4、化驗煤氣成份時要做好安全防護,防止CO中毒,如果發現有中毒現象及時通知相關人員。
5、經常檢查取樣球膽及附屬設施的安全性能,正確使用化驗儀器。
6、化驗數據要記錄準確,及時反饋到煉鋼調度,煤氣化驗要每一小時一次。
7、檢修置換完畢恢復送煤氣要嚴格按照工藝要求每爐取樣化驗。
五、事故的應急及處理
5.1煤氣事故的處理規則
5.1.1發生煤氣中毒、著火、爆炸和大量泄漏煤氣等事故,應立即報告調度室和煤氣防護站。如發生煤氣著火事故應立即報告、掛火警電話,發生煤氣中毒事故應立即通知附近衛生所。發生事故后應迅速查明事故情況,采取相應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5.1.2搶救事故的所有人員都應服從統一領導和指揮,指揮人應是企業領導人(廠長、車間主任或值班負責人)。
5.1.3事故現場應劃出危險區域,布置崗哨,阻止非搶救人員進入。進人煤氣危險區的搶救人員應佩帶呼吸器,不應用紗布口罩或其他不適合防止煤氣中毒的器具。
5.1.4未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前,不應向煤氣設施恢復送氣。
5.2煤氣中毒者的處理
5.2.1在佩戴呼吸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將中毒者迅速及時地救出煤氣危險區域,抬到空氣新鮮的地方,解除一切阻礙呼吸的衣物,并注意保暖。搶救場所應保持清靜、通風,并指派專人維持秩序。
5.2.2中毒輕微者,如出現頭痛、惡心、嘔吐等癥狀,可直接送往附近衛生所急救。
5.2.3中毒較重者,如出現失去知覺、口吐白沫等癥狀,應通知煤氣防護站和附近衛生所趕到現場急救。
5.2.4中毒者已停止呼吸,應在現場立即做人工呼吸并使用蘇生器,同時通知煤氣防護站和附近衛生所趕到現場搶救。
5.2.5中毒者未恢復知覺前,不得用急救車送往較遠醫院急救,就近送往醫院搶救時,途中應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并應有醫務人員護送。
5.3煤氣著火事故的處理
5.3.1煤氣設施著火時,應逐漸降低煤氣壓力,通人大量蒸汽或氮氣,但設施內煤氣壓力最低不得小于100Pa(10.2mmH2O)。不應突然關閉煤氣閘閥或封水封,以防回火爆炸。
5.3.2煤氣隔斷裝置、壓力表或蒸汽、氮氣接頭,應有專人控制操作。
5.4煤氣爆炸事故的處理
5.4.1發生煤氣爆炸事故后,應立即切斷煤氣來源,迅速將剩余煤氣處理干凈。
5.4.2對爆炸地點應加強警戒。
5.4.3在爆炸地點40m以內不應有火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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