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規程規定了氣焊安全操作的有關規定。
本規程適用于公司氣焊作業。
2 主要內容
2.1焊接前必須嚴格檢查氣焊所用的設備和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氧氣表、減壓閥是否正常。
2.2裝上氧氣表時應先檢查瓶嘴是否有油,如有油必須把油擦干凈,并打開氧氣瓶閥門噴涂瓶口的污物。
2.3嚴禁油污接觸氧氣瓶和氣焊工具,禁止將氧氣瓶、乙炔瓶放在強烈陽光下曝曬或接觸火源、熱源和電閘箱,以免引起爆炸事故;氧氣瓶橫放時應將瓶嘴墊高,不宜平放,更不可倒置;沒有減壓閥時,不準直接用瓶內的高壓氧氣體,以免發生危險。
2.4在工作中如發現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應讓瓶內的氧氣自動跑盡后再行拆卸修理。
2.5氧氣瓶須有瓶嘴帽和防振圈,搬運時必須旋上嘴帽和套上防振圈,并應用手推車或兩人抬運,禁止在地面上拖拉和滾動,以免撞擊而發生事故,瓶嘴帽不得當把手抬運。
2.6乙炔瓶、氧氣瓶和焊槍三者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0m(如不到10m應采取隔離措施);在同一塊地方有兩個以上乙炔瓶時,其間距也不得小于10m;試驗工具設備是否漏氣應用肥皂水或清水,禁止用火焰試驗。
2.7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發生器及移動式乙炔發生器。
2.8乙炔瓶不應放在高壓電線和一切電線下面,在乙炔瓶附近嚴禁煙火。乙炔瓶最好放置在焊件的上風,并不宜接近電焊把和地線,要經常檢查中高壓乙炔瓶的閥門是否靈活有效,乙炔瓶應設專人管理,并加強維護保養。
2.9焊槍或割槍裝接膠管時,乙炔和氧氣皮管不要裝錯,并不得互換使用,使用完畢后應關閉乙炔閥,然后關氧氣閥,發生回火時應立即關氧氣閥,再關乙炔閥,如來不及關閉時,可將乙炔皮管拔掉。焊槍或割槍的火嘴外套要嚴密,以免發生回火,火嘴過熱而需浸水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閉氧氣閥后,再浸水。
2.10工作前先把氧氣瓶略加開啟,吹除灰塵,然后裝上減壓閥和氧氣表,人身和面部不得對正閥口。
2.11點燃時,應先開焊槍的乙炔閥點火,然后再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點燃后的焊槍不能離手放下,若必須放下時,一定要先關閉乙炔閥,再關閉氧氣閥,使火焰熄滅后再行放下。
2.12焊接中,如焊槍發生爆炸聲或手感到有振動時,應立即關閉乙炔閥,然后關閉氧氣閥;待其冷卻后方可再行點燃繼續工作。
2.13冬季露天施工,如膠皮管或保險壺凍結時,可用熱水、蒸氣或在暖氣設備下化凍,但嚴禁用火烤。
2.14焊、割槍和氧壓表不能任意亂放,更不得放在泥上或砂堆上,以防堵塞槍口,致使造成事故;帶有乙炔、氧氣的焊槍不準放在金屬管、槽、缸、箱內,以防發生燃燒事故。
2.15每天下班后,應將膠管盤起,并用繩子捆好掛在室內干燥的地方,減壓閥和氧壓表應放在工具箱內。
2.16氧氣瓶內壓力降到0.05MPa時,不得繼續使用;乙炔瓶內的壓力不許超過0.15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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