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吊重物件的具體情況選擇相適應的吊具與索具。
2.起重司索作業人員必須熟悉各類起重工具、設備和機械的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3.起重司索作業應掌握吊鉤、繩索及其起重工具性能和報廢標準。
4.起重司索作業人員應具有綁扎、吊掛知識和熟悉起重指揮信號。
5.作業前嚴禁飲酒,必須穿戴好勞保用品,做好工作計劃,各人明確自己任務,并檢查施工現場是否合乎要求。
6.作業前應對吊具與索具進行檢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7.起升重物前,應檢查連接點是否牢固可靠。
8.吊具承載時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支)不得超過安全工作載荷(含高低溫、腐蝕等特殊工況)。
9.根據吊運物件正確選用吊運工具和吊運方法,選擇綁扎點,綁扎要牢固,作業中不得損壞吊件、吊具與索具,必要時應在吊件與吊索的接觸處加保護襯墊。
10.起重機吊鉤的吊點,應與吊物重心在同一條鉛垂線上使吊重處于穩定平衡狀態。
11.禁止司索或其他人員站在吊物上一同起吊,嚴禁司索人員停留在吊重下。
12.起吊重物時,司索人員應與重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13.應做到經常清理作業現場,保持道路暢通。安全通道暢通無阻。
14.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發現不安全情況時,及時通知指揮人員。
15.經常保養吊具、索具,確保使用安全可靠,延長使用壽命。
16.在高空作業時,應嚴格遵守高空作業的安全要求。
17.捆綁后留出的繩頭,必須緊繞吊鉤或吊物上,防止吊物移動時,掛住沿途人員或物件。
18.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漲緊的繩索,吊運中發現綁扎松動或吊運工具發生異樣、怪聲時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檢查。絕不可存在僥幸心理。
19.吊運成批零散物件,必須使用專門吊籃、吊斗等器具,同時吊運兩件以上重物,要保持平穩,不得相互碰撞。
20.吊重物就位前,要墊好襯木,不規則物體要加支撐,保持平衡,不得將物件壓在電氣線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齊平穩。
21.卸往運輸車輛上的吊物,要注意觀察重心是否平穩,確認不致傾倒時,方可松綁、卸物。
22.吊運化學危險物品,要嚴格遵守國務院頒布的《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
23.嚴格執行“十不吊”規定。
24.工作結束后,所使用的索具、吊具應放置在規定的地點,加強維護保養,達到報廢標準的吊具、索具要及時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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