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執行通用分冊中《橋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2、未經許可嚴禁帶無關人員上車。
3、起動前,須檢查確認吊車和軌道上無點檢、維修等其他人員,并仔細觀察地面有無異常情況,鳴笛警報。
4、禁止跨越主滑線。作業中禁止調整制動器和檢修。
5、65t包子吊電磁閥要專具專用,不得吊運其它任何物品。
6、主、副鉤同時升、降時,必須在同一檔上;下降停止時,先放B檔再放到零位。
7、大小車在運行時,隨時注意地面的行人和車輛;發現情況,鳴笛警報,禁止從人頭上或車輛上越過。
8、吊運入爐物料前,須檢查物料是否潮濕。禁止將潮濕物料加入爐內。
9、作業地點要有足夠的照明設施和暢通的吊運通道。
10、翻各種包子時,主鉤不能脫鉤,起吊高度不得超過10米。
11、吊運物體前必須確認周圍環境,待吊運物升至安全高度后方可開動大車,并繼續提升至4米高度。
12、起吊、放置物體及加料時,必須先對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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