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資源綜合利用公司員工在使用叉車時應注意和遵守的安全操作規程。
本標準適用于資源綜合利用公司叉車崗位。
2? 引用文件
無
3?? 職責與權限
確定了叉車使用前、工作中、操作后的主要事項,檢查叉車是否安全可靠。駕駛叉車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經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發給《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嚴禁無證操作。
4?? 崗位安全要求的內容
4.1? 駕駛叉車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經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發給《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嚴禁無證操作。
4.2? 嚴禁酒后駕駛,行使中嚴禁吸煙、飲食和閑談。
4.3? 車輛啟動前,應檢查剎車、轉向器、喇叭、照明、液壓系統等裝置是否靈敏可靠,嚴禁帶病行車。
4.4? 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情況,確定無人員和障礙物后,再鳴號起步。行使時遇不良條件,應減速慢行。
4.5? 叉車嚴禁超載或超長、超寬、超高裝載。滾動物品必須綁扎牢固。當裝載物料重心超出設計載荷中心距時,叉車的額定重量應按說明書的規定相應減少,
4.6? 叉車嚴禁載人。
4.7? 叉車在運行中嚴禁將腳擱在離合器踏板上,以免使離合器機構損壞;除叉車作業時需低速微微前進或后退外,離合器一律不允許在半分離狀態的相對運動中使用。
4.8? 如搬運的貨物龐大,無法降低高度,影響司機視線時,車速要緩慢,必要時要有人指揮。
4.9? 叉車轉彎、進入車間、庫房、或狹窄地段時,應減速慢行。
4.10? 停車時,應將貨叉平放在地面上。貨叉升高后不準人員在下面停留或穿越。
4.11? 嚴禁在叉車啟動的情況下進行維修、裝拆零部件。修理時應嚴格遵守有關機動車輛修理的安全規定。
4.12? 嚴禁用明火作照明檢查油箱的油量,在叉車周圍應嚴格限制使用各種火源。
4.13? 叉車停車庫應備有消防器材。叉車司機應會使用常用的滅火器材。
4.14? 叉車不得停放在縱坡大于5%的路段上。
4.15? 叉車停放時應拉緊手剎車,切斷電路取下電門鑰匙,貨叉應放在地面上。冬季要做好防凍保暖工作。
4.16? 叉車不應在坡道上轉彎,也不應橫跨坡道運行。
4.17? 車輛靠近坡道邊緣、高站臺或平臺邊緣時,必須保持以車輛一個輪胎的寬度作為離開站臺或平臺的最小距離。
4.18? 不準拆除作為安全裝置的護頂架。
4.19? 下班前應有15—20分鐘的清掃和檢查時間,檢查設備的機械和電器部分是否完好,同時做好打掃清潔工作。
4.20? 詳細記述當班日報(工作情況、設備運行情況及設備存在的問題或需要立即排除的故障等)。
5?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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