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鍋爐生火前的準備工作
1、檢查鍋簡、鍋膽、爐管等部分有無嚴重腐蝕或其它損壞等情況,水垢是否清除徹底,有無工具和其它物件遺留在爐內,經檢查確認正常后,方可關閉孔蓋;
2、檢查煙道是否暢通,閘板是否良好,操作機構是否靈活;
3、檢查安全閥、壓力表、水位表、排污閥、給水逆止閥及總汽閥等附件是否符合技術規定的要求,操縱是否靈活,各管路須牢固暢通,各閥門須處于適當的開閉狀態;
4、檢查水源管道儲水塔等給水設備是否正常;
5、檢查爐排的活動部分及固定部分間隙是否合乎要求,轉動部分機構是否靈活。經檢查確定可以運行的鍋爐,方可向爐內給水。給水時光開起鍋爐上的放空氣閥(無此閥者可開起安全閥或壓力表放水閥),然后向爐內給水達到最低水位線即止;
6、生火前爐膛和煙道須通風,自然風煙道的閘門和灰箱門須開啟,如發現通風不暢,應及時排除。
二、生火:
1、生火時火力及通風須微弱,主汽閥應關閉,空氣閥就應開啟(如無空氣閥時開安全閥);
2、當空氣閥或提升安全閥內冒出蒸氣后,即可將其關閉,同時加強通風和風力;
3、鍋爐生火后,司爐工應礦視水位,檢查所有附件是否正常,當鍋爐汽壓升到0.5-1kg/cm2時,應進行沖洗水表、壓力表工作;
4、擰緊松動過的入孔蓋和平孔蓋的螺栓時,應在汽壓升到1kg/cm2表壓力時,擰緊運螺栓時不得用強力;
5、當鍋爐汽壓升到工作壓力時,應檢查安全閥是否靈敏、準確,然后加封;
6、在鍋爐投入正常運行前,對所有安全附件和儀表進行一次檢查和校對。
三、鍋爐運行:
1、鍋爐運行時應檢查水位是否正常并保持正常水位。水位表的開關和驗水塞門應嚴密靈活;
2、鍋爐和管道上的一切閥門、塞門均應緩慢地開起和關閉;
3、礦視壓力表及安全閥門的作用,壓力指針不得超過最高許可工作壓力的紅線,當壓力表指針達到安全閥排汽壓力時,安全閥必須自動開啟放汽,若不能自動放汽時,應用人工開啟放汽并及時檢查;
4、在低氣壓時,用汽水沖洗水位表,每班至少一次,試驗安全閥每半月至少一次,排污的次數根據水質確定。
5、在添煤后應注意將爐門關嚴,爐膛內應保持負壓,防止火焰噴出。煙囪入口溫度不應超過35℃;
6、鍋爐運行時。嚴禁對鍋爐進行捻縫、焊接、敲擊等;
7、如負荷風壓和煙氣溫度正常時應立即進行檢查;
8、拌煤及投煤時,應注意燃煤內是否有爆炸物等危險品摻入,以免發生事故;
9、司爐工的操作應遵循“三勤、三快、二好、一穩定”的方法:
三勤是:勤上水、勤加煤、勤打燈;
三快是:投煤快、清爐快、拔火快;
二好是:爐前衛生好、爐灰好;
一穩定:壓力穩定。
四、鍋爐運行檢查:
1、鍋爐運行中應加強給水質量的檢查,禁止用不清潔或含有大量泥沙的水源;
2、鍋爐運行時必須隨時檢查鍋爐進水管中,閥門及儲水塔中的浮筒閥門是否靈活,水源是否通暢,發生故障應及時采取措施修理。
五、鍋爐運行操縱:
1、鍋爐給水,直接取用生活用水系統和水源時,運行中給水要勤,以達到正常水位標準,不得降至最低水位以下或升至最高水位線上,根據鍋爐負荷大小隨時擰動給水閥門調整水量,直接采用附設鍋爐儲水中的水源時,屬自動給水系統要隨時礦護儲水塔自動給水情況,防止鍋爐給水中斷造成事故;
2、熱面吹灰,對鍋爐受熱面必須經常進行吹灰,專一用途的吹灰器,通常是用蒸汽或壓縮空氣來吹灰的,也可用蒸汽混合物來吹灰,吹灰工作應在鍋爐負荷較低壓力穩定的情況下進行;
3、鍋爐排污,一般鍋爐每天都要排污,每次排污量必須使水位下降25-50mm,排污在在輸出蒸汽或負荷較低時進行,鍋爐水位必須處于正常或稍高時才能進行排污。排污時須注視水位降至標準線時,即停止排污,使鍋爐給水,保持其適當水位,在開啟排污閥門時,須緩慢而謹慎,若發生振動或排污閥故障時,應停止排污,嚴禁使用鐵錘敲擊,可用桿杠加力開啟排污閥門;
六、停爐:
1、停止向爐內供給燃料,禁止用水澆或濕煤壓火等方法壓滅火;
2、鍋爐的水應接近最高水位,同時繼續輸出蒸汽。
3、鍋爐溫度降低時,清除爐內的爐渣和煙道內的煙灰渣,停止引風,關閉煙道閘門和灰箱門,開起爐門隔斷輸出熱水管路及總管路;
4、停爐時,鍋爐各部須慢慢冷卻,爐水溫度降到20℃以下時,才可能把爐水水完全放出,放水后,立即開起入孔清除水垢,以免過時水垢難除,同時做好保養工作,以免停用后受腐蝕;
5、每6個月停爐一次,洗水垢,并檢查有無裂痕,腐蝕各閥門儀表的檢查,校驗壓力表;安全閥(開汽安全壓力2 kg/cm2)。
七、緊急停爐:
遇有下列情況時,應緊急停爐,并報告有關負責人員:
1、鍋爐汽壓超過允許工作壓力,經減弱通風,增加給水安全? 閥門噴汽,壓力繼續上升時;
2、鍋爐缺水,經紛給水(關閉爐簡上水位表的蒸汽閥門)尚看不到水位時;
3、鍋爐水位迅速下降,雖向鍋爐加強給水,仍不能制止其下降時;
4、給水設備全部失靈時。
5、水位表、壓力表或安全閥,其中有一種失靈時;
6、鍋爐滿水,水位上升超過最高許可水位,經放水后仍不見下降時;
7、鍋爐受壓部件損壞,對設備和人身有危險時;
8、鍋爐由于有其它原因,危及設備或人身安全時。
八、緊急停爐時必須作下列事項:
1、停止添煤、送風,并減弱吸風;
2、熄滅炕膛內燃煤時,在迅速滅火的情況下,可將沙土或濕爐灰壓在燃煤上進行滅火;
3、熄滅后將爐門和閘門打開;
4、將鍋爐與總汽管及熱水管完全隔斷,由安全閥或緊急排汽門逐漸排汽;
5、如遇缺水事故時,嚴禁給水,或提升安全閥或變動出汽閥門等任何調整工作,以防止鍋爐受到急驟的應力變化而擴大事故;
6、鍋爐房失火時,工作人員應迅速報告單位負責人員,并采取一切滅火措施,不得放棄對的管理;
7、如失火危及鍋爐而又無法迅速撲滅時,應緊急停爐,并加強給水,排出熱汽;
九、暫時停爐:
鍋爐暫時停火(浴室鍋爐)并需要在短時間內使用者,可施行埋火(亦稱壓火)停爐,其步驟是:
1、保持水位最低安全水位2cm處;
2停爐前適當停止供給燃料,逐漸減弱通風;
3、繼續開起蒸汽閥,并礦視汽壓水位,若蒸汽壓有回升,可向爐內加水并進行少量排泄;
4、排出爐渣,將燃料刮向爐排中部,聚集一起,在燃料上部壓以濕煤,使之達到嚴密程度;
5、停止引風,關閉風閘擋板、灰門及爐門(無擋板的打開爐門;
6、在鍋爐低壓期間,應隨時注意鍋爐水位和汽壓變化情況,并檢查爐膛,以防止復燃或熄滅。
十、恢復暫停鍋爐運行,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首先排污5cm(指水位表中水位下降5cm)可排沉積物;
2、向鍋爐給水,使水位升高到最安全水位以上,并吹洗水位表一次;
3、開起風閘擋板和灰門,開始通風;
4、將爐排上燃料推開,逐漸添加新煤,開始正常燃燒,恢復正常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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