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相關單位:
《北京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2022年修訂)》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
?
? ? ? ? 北京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
2022年10月12日
北京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2022年修訂)
?
?
目???錄
?
1?總則
1.1?適用范圍
1.2?工作原則
1.3?事件分級
1.4?北京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體系
2?組織體系
2.1?市級組織指揮機構
2.2?區級組織指揮機構
2.3?現場指揮機構
2.4?電力企業
2.5?專家顧問組
3?風險分析與監測預警
3.1?監測
3.2?風險分析
3.3?危害程度分析
3.4?預警
4?應急處置與救援
4.1?信息報告
4.2?響應分級
4.3?應急響應
4.4?處置措施
4.5?現場指揮部
4.6?響應升級
4.7?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4.8?應急結束
5?恢復與重建
5.1?善后處置
5.2?調查與評估
5.3?恢復重建
6?應急保障
6.1?指揮系統技術保障
6.2?應急隊伍保障
6.3?裝備物資保障
6.4?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
6.5?應急電源保障
6.6?資金保障
7預案管理
7.1?預案制定
7.2?預案修訂
7.3?宣教培訓與應急演練
7.4?預案實施
?
1?總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國家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電網調度管理條例》《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北京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021年修訂)》及有關法律法規等,結合本市電力應急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1.1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
本預案所指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是由自然災害(極端天氣、地震等)、戰爭、電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壞等原因造成北京市電網大量減供負荷,對首都城市安全、社會穩定以及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構成嚴重影響或威脅的停電事件。
當北京市發生其他類型突發事件而導致大面積停電時,根據需要參照本預案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
1.2工作原則
北京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堅持黨的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屬地為主、區域協同、聯防聯控、分工負責、保障重點、維護穩定、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原則。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有關單位各負其責,落實屬地管理和專業處置責任,做好電力突發事件的處置和善后工作,保障城市電力安全運行。
1.3事件分級
根據國家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級標準,按照事件嚴重性和受影響程度,將北京市大面積停電事件由高到低依次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4個級別,分級標準如下:
1.3.1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
北京市電網減供負荷50%以上,或6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1.3.2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
北京市電網減供負荷20%以上50%以下,或30%以上6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1.3.3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
北京市電網減供負荷10%以上20%以下,或15%以上3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1.3.4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
北京市電網減供負荷5%以上10%以下,或10%以上15%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上述分級標準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對于尚未達到一般大面積停電標準,但對社會構成較大影響的其他大面積停電事件,本預案中統稱為其他電力突發事件。
1.4北京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體系
北京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由北京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各區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在京各電力企業大面積停電應急預案,以及市相關應急預案構成。
2?組織體系
2.1市級組織指揮機構
在北京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簡稱市應急委)統一領導下,由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和指揮成員單位、事發地區政府和電力企業協同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預防、準備和應對工作。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城市管理委主任擔任,執行副總指揮由市城市管理委主管副主任擔任。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委,辦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委主任擔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委主管副主任和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主管副總經理擔任。
2.2區級組織指揮機構
各區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為各區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常設辦事機構,接受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統一領導,組織本區大面積停電事件防范及應對工作,承擔各區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各區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統一接收、研判和處理本區各類電力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指揮處置各類電力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落實市應急指揮中心及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指令;協助做好市、區重大活動電力安全應急指揮調度保障。
2.3現場指揮機構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任命現場總指揮和執行總指揮?,F場總指揮負責應急處置的決策和協調工作,現場執行總指揮負責事件的具體指揮和處置工作?,F場指揮部設立綜合協調組、電力恢復組、治安交通組、通信保障組、綜合保障組、新聞發布組、專家顧問組等。
2.4電力企業
本預案所指的電力企業包括本市范圍內的電網和發電等企業。電力企業應建立健全應急指揮機構,積極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的預防與應對工作。
電網企業包括國網華北分部、國網冀北電力有限公司、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電網企業及時分析、上報預警信息及事態進展,開展事故處置和電力恢復工作;如需協調周邊省市有關電網企業配合開展搶修工作,電網企業及時向其上級單位申請。
本市范圍內的各發電企業接受國網華北分部、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的統一調度,收集上報燃料短缺等預警信息,開展發電機組設備故障停機的搶修恢復等工作。
2.5專家顧問組
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設置專家顧問組,由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建、更新專家庫信息,成員由電力、氣象、地質、水文和應急等領域相關專家組成,為預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發生和快速、有效處置大面積停電事件,減少后續影響提供專業化的技術咨詢和建議。區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可根據情況設置本區的電力事故專家顧問組。
3?風險分析與監測預警
3.1監測
北京地區各電力企業負責重要電力設施設備運行、電力供需平衡、相關電廠運行以及發電燃料供應情況的監測。各電力企業在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協調下建立與氣象、水務、園林綠化、地震、公安、交通、規劃自然資源、經濟信息化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及時匯總、分析各類情況對電力運行可能造成的影響,預估可能影響的范圍和程度,提出相應預警建議并報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2風險分析
(1)自然災害:北京及華北地區發生的地震、雨雪冰凍、大風、雷電、洪澇、滑坡、泥石流等各類自然災害,將可能造成電網設施設備大范圍損毀,從而引發大面積停電。
(2)市外來電:北京市作為華北電網末端核心受電地區,外受電比例高,來電輸送通道集中、距離遠,電網安全控制難度大,重要發電、輸電和變電設備故障,均可能引發大面積停電。
(3)外力破壞:違法違規施工、非法侵入、火災爆炸、吊車碰線、電力設施偷盜、暴恐襲擊等外力破壞或社會安全事件造成電網設施損毀、電力監控系統遭受網絡攻擊,均可能引發大面積停電。
(4)燃料供應:因燃氣等能源短缺造成發電企業的發電出力大規模減少,可能引發大面積停電。
3.3危害程度分析
大面積停電事件會對國計民生造成巨大影響,可能導致交通與通信癱瘓,水、氣、油等供應中斷,引發生產安全事故及次生、衍生災害以及群眾恐慌,嚴重影響公眾生活和社會運轉,影響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甚至造成重大國際影響。
3.4預警
3.4.1預警分級
根據可能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大面積停電事件預警級別由低到高依次分為四級、三級、二級和一級,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標示。預警分級詳細條件見附件5。
3.4.2預警信息發布
(1)電力企業
電力企業研判可能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時,第一時間向市、區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華北能源監管局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內容包括事件類別、預警級別、可能影響范圍、預防措施和發布范圍等,并通報相關電網、發電企業和可能波及的重要電力用戶。
(2)市、區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電力企業預警信息發布建議后,經綜合分析研判,建議預警級別,具體預警分級標準見附件5。
藍色預警(四級)由屬地區政府負責發布。
黃色預警(三級)由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發布,并報市應急辦備案,同時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
橙色預警(二級)由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請總指揮批準后,負責發布,并報市應急辦備案,同時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
紅色預警(一級)由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市應急辦提出預警建議,經市應急委主任批準后,由市應急辦或授權市電力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發布,并由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市政府辦公廳和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分別按規定同時向國務院、國家能源局報告。
(3)預警信息發布內容包括:起始時間、事件類別、預警級別及符號、可能影響范圍、預防措施、發布范圍和發布機關等。
(4)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微博微信、手機短信、特定區域應急短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
3.4.3預警響應
預警信息發布后,相關主體視情況采取下列措施:
1.藍色預警響應
(1)相關屬地區政府和電力企業實行領導帶班,并確保通信聯絡暢通。
(2)相關電力企業組織分析研判,及時收集信息,隨時進行分析評估,預測事件發生可能性的大小、影響范圍和強度,采取有效措施預防突發事件發生。及時通知可能受到供電影響的用戶做好采取應急措施的準備。
(3)電力企業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進入待命狀態,并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4)根據電力企業的需要,相關屬地區政府啟動應急聯動機制,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5)停電可能涉及的各類電力用戶啟動本單位的停電預案,做好自救互救準備工作。根據需要,接受業務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和指揮。
2.黃色預警響應
在藍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下列措施:
(1)對重點部位、重點地區的線路加強巡查,調集應急裝備物資,確??梢哉J褂谩屝蘧仍藛T在固定地點待命,確保能夠及時開展應急處置。
(2)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各成員單位做好應急準備工作,及時向副總指揮報告有關情況,并上報市應急辦。
(3)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密切關注電力發展態勢,做好應急準備工作,各成員單位實行局級領導帶班。有關部門、專業機構、監測網點和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加強監測預警、預報工作,做好維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氣供熱、商品供應、交通物流等方面的應急準備工作。
(4)宣傳部門加強宣傳,號召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廣大市民節約用電。加強相關輿情監控,主動回應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橙色預警響應
在黃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下列措施:
(1)電網企業分析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采取有序用電、緊急拉路等有效措施預防突發事件發生。合理調度應急搶修隊伍和救援裝備物資,做好第一時間開展應急處置的準備工作。
(2)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總指揮報告有關情況。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的應急救援隊伍進入待命狀態,做好準備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
(3)各成員單位領導在單位帶班,主動配合電網企業督促所轄區域內用戶落實應急用電措施;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加強對重點單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礎設施的保電工作;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
(4)宣傳部門進一步加強節電宣傳與輿情監控,主動對電力形勢和工作情況進行報道,及時向社會發布避免或者減輕危害的特定措施。
4.紅色預警響應
在橙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下列措施:
(1)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高度關注電力態勢,動員各種力量全力以赴落實各項應對措施。
(2)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上報國家能源局,請求國家有關部門與周邊地區支持。
(3)根據需要,啟動市應急委決策機制。
(4)若國家成立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和工作組,接受其統一領導。
3.4.4預警的調整與解除
市、區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可依據事態進展和專家顧問組提出的預警建議,按照預警發布權限及時調整預警級別,并將調整結果及時通報各成員單位。
根據事態發展,經判斷不可能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或者大面積停電風險已經消除時,按照“誰發布、誰解除”的原則,由發布單位按程序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4?應急處置與救援
4.1信息報告
4.1.1獲悉發生電力突發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任何單位、組織,應立即撥打本市各緊急報警中心、12345非緊急救助服務中心、國家電網95598服務熱線或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4.1.2電力突發事件發生后,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會同國網華北分部組織核實、研判、會商是否構成大面積停電事件。同時,受影響的重要電力用戶應將影響情況告知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
如達到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級標準,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立即向事發地區政府、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華北能源監管局及電力企業上級單位報告。
如未達到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級標準,但對社會構成較大影響,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應立即向事發地區政府報告,并同時報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報告內容包括:事發時間、停電范圍、減供負荷、事件級別、先期處置情況、事態發展趨勢等。
4.1.3事故發生地區政府、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大面積停電事件報告后,應立即進行核實,組織專家會同電力企業對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性質、類別、事件等級進行研判。
當研判結果為一般或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其他電力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地區政府按相關規定和程序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工作,并按規定和程序報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詳細信息最遲不得晚于事件發生后2小時報送。必要時,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協助事發地區政府和電力企業做好其他電力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當研判結果為重大或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后,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將有關情況向總指揮與市應急辦報告,同時通知各成員單位,并按相關規定和程序分別報應急管理部和國家能源局。詳細信息最遲不得晚于事件發生后2小時報送。
4.1.4當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時,各現場指揮部、電力企業應每30分鐘向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續報本地區和本行業的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4.1.5發生在特殊時期、重點地區的停電事件不受分級條件限制,事發地區政府、電力企業等相關單位應立即報告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4.2響應分級
根據電力突發事件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響應級別由低到高依次分為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
4.2.1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Ⅳ級)
其他電力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區政府和屬地電力企業是應急處置主體,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并上報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事發地區政府或電力企業的應急處置給予指導和協調。
4.2.2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Ⅲ級)
發生一般或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后,事發地區政府和屬地電力企業是應急處置主體,事發地區政府宣布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并上報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事發地區政府或電力企業的應急處置給予指導和協調。
4.2.3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Ⅱ級)
(1)發生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后,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宣布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并上報市應急辦。
(2)在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事發地區政府、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定位及本預案的應急處置分工,開展相應的前期處置工作。
(3)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趕赴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進行指揮協調,必要情況下,由總指揮趕赴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進行指揮協調。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委派相關負責同志、專家趕赴事故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的協調與處置工作。
(4)處置過程中,在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各現場指揮部、電力企業等應急處置主體之間保持聯絡暢通。
4.2.4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Ⅰ級)
(1)發生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后,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立即向市應急辦報告,啟動Ⅰ級應急響應,由市應急委負責統一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2)在市應急委統一領導下,成立市大面積停電事件總指揮部。事發地區政府、以及其他有特定職責單位和隊伍、相關成員單位在市大面積停電事件總指揮部的領導下,開展相應的停電應急處置工作。
(3)市大面積停電事件總指揮部總指揮在市應急指揮中心或趕赴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進行指揮協調。市大面積停電事件總指揮部委派相關負責同志、專家趕赴現場或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的協調與處置工作。
(4)處置過程中,在市大面積停電事件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專項應急指揮部、現場指揮部、電力企業等應急處置主體之間保持聯絡暢通。
4.3應急響應
4.3.1?先期處置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屬地政府、相關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要開展先期處置,加強輿情監測,全力控制事件發展態勢,減少損失。事發單位和事發地的基層組織、社會組織等作為突發事件“第一響應人”,應第一時間組織開展自救互救,并在鄉鎮(街道)和公安機關指揮下做好秩序維護、道路引領等先期處置工作。事發地鄉鎮(街道)和屬地區級公安、交管、消防、醫療急救、應急、宣傳及電力管理部門應按照職責和應急預案規定,調動應急力量趕赴現場,開展先期處置。先期處置時要迅速、準確研判態勢,及時疏散安置周邊受影響的居民,做好現場管控,第一時間控制現場事態。
4.3.2?區政府響應
屬地區政府負責組織各部門啟動區級應急響應,有關區領導應迅速趕赴現場,統一指揮處置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
區級電力管理部門到達現場后,應迅速組織成立區級現場指揮部,設置工作組,明確職責分工,評估研判態勢,統籌調動本區應急資源力量,組織實施處置與救援行動。區級現場指揮部工作組的設置及職責,可參照市級現場指揮部并結合實際確定。
對于超出區級現有處置能力,或需由市級直接處置的大面積停電事件,區政府應及時向市應急指揮中心和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提出支援請求,由市級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協調處置救援行動。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區政府請求或工作需要,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協助區政府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3.3?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響應
當研判結果為重大或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后,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響應,在市電力應急指揮中心啟動聯合辦公機制,組織抽調各工作組牽頭單位和成員單位參與應對工作的基礎上,啟動市應急委決策機制,成立市大面積停電事件總指揮部??傊笓]由市長擔任,負責市大面積停電事件總指揮部的領導工作,對重大問題進行決策。執行總指揮由分管市領導擔任,負責協調指揮相關部門對大面積停電事件進行應急處置。
市電力事故現場指揮部成立后,區級電力事故現場指揮部在市級電力事故現場指揮部統一領導下,按要求移交相關指揮權,繼續統籌協調區級應急力量開展應對工作。
一旦發現事態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時,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向市應急辦提出請求,報請市應急委協調調配其他應急資源參與處置工作。同時,應及時向事件可能波及的地區及相關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4.4 處置措施
市、區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電力企業、重要電力用戶根據事態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4.4.1組織態勢評估。市、區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響應級別及時組織專家對大面積停電事件影響范圍、影響程度、發展趨勢及恢復進度進行評估,為進一步做好應對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4.4.2搶修電網并恢復運行。電力調度機構合理安排運行方式,控制停電范圍。盡快恢復重要輸變電設備、電力主干網架運行。在條件具備時,優先恢復重要電力用戶和重點地區的電力供應。
電網企業迅速組織力量搶修受損電網設備設施,根據市、區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要求,向重要電力用戶及重要設施提供必要的電力支援。
發電企業保證設備安全,搶修受損設備,做好發電機組并網運行準備,按照電力調度指令恢復運行。
4.4.3交通部門和公安交管部門保障發電燃料、搶險救援物資、必要生活物資的運輸和應急通行。交通部門加強路網監測,公安交管部門加強停電地區道路交通指揮和疏導,緩解交通擁堵。
4.4.4通信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協調電信運營企業、政務專網運營企業為應急指揮與處置提供應急通信保障。必要時,向市、區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申請提供應急供電。
4.4.5公安部門加強對重要電力設施的治安巡邏。加強對事關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點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加強對停電區域內繁華街區、大型居民區、大型商場、學校、醫院、金融機構、機場、城市軌道交通、車站及其他重要生產經營場所等重點地區、重點部位、人員密集場所的治安巡邏,及時疏散人員,解救被困人員,防范治安事件。
4.4.6水務部門迅速啟用應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城市管理部門統籌安排燃氣供應和采暖期內居民生活熱力供應。衛生健康部門立即組織開展相應應急醫療救治工作。民政部門配合事發地區政府做好受災群眾轉移安置工作。市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本市價格管理及監測分析價格運行情況。公安部門負責嚴厲打擊造謠惑眾、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各種違法行為。商務部門負責受災群眾所需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資的調撥與供應,保證停電期間居民基本生活。電網企業為臨時安置點提供應急保電、供電服務。
4.4.7重要電力用戶按照有關技術要求迅速啟動自備應急電源,執行有限動力條件下的核心業務運轉方案,對重大危險源、重要目標、重大關鍵基礎設施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停電事件可能造成的重大社會影響、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事故。公安、消防部門負責指導相關單位開展事故預防與救援,解救遇困人員。
4.5 現場指揮部
現場指揮部應維護好屬地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員救治與疏散、群眾安置等工作,全力防止緊急事態的進一步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即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隨時向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同時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分析、快速評估,盡快研究確定現場應急處置方案。按照處置方案全面開展各項緊急處置工作。
現場指揮部的各工作組、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立即調動有關人員和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分工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共同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分工如下:
(1)綜合協調組
由市城市管理委牽頭,成員單位包括:國網華北分部、國網冀北電力有限公司、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在京發電企業、事發地區政府等。
主要職責:協調電力企業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向各工作組傳達事故處置進展情況;根據事故情況及時調撥應急發電車及調運應急物資;負責電力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信息收集、匯總、上報、續報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完成事故調查等。
(2)電力恢復組
由市城市管理委牽頭,成員單位包括:華北能源監管局、市水務局、國網華北分部、國網冀北電力有限公司、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在京發電企業、事發地區政府等。
主要職責: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搶險救援、搶修恢復工作,研究大面積停電應急處置方案與重大決策建議;負責國網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十三陵蓄能電廠應急補水方案的落實和實施,組織協調相關企業做好電力突發事件緊急狀況下的供水和污水處理等工作;負責重要電力用戶、重點區域的臨時供電保證工作;組織力量積極參加社會應急救援;根據大面積停電事件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災害,向市應急辦、國家電網公司有關職能部門提出聯動請求,共同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
(3)治安交通組
由市公安局牽頭,成員單位包括:市交通委、市公安局交管局、事發地區政府、事發單位等。
主要職責:負責事故現場控制、警戒與保護;加大社會面檢查、巡邏、控制力度,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及時疏導、化解矛盾和沖突;負責組織現場的交通管制,保障應急處置過程中人員、車輛和物資裝備的應急通道需要;對特定區域內的建筑物、設備、設施以及燃料、燃氣、電力、水的供應進行管制;加強對易受沖擊的核心機關和單位、重要場所部位的安全保衛;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有關人員的交通保障、緊急疏散等工作。
(4)通信保障組
由市經濟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牽頭,成員單位包括:事發地區政府、有關電信運營企業、相關政務專網運營企業等。
主要職責:負責為應急指揮提供通信保障,確保應急期間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暢通;保障本市有線電子政務網絡、800兆無線政務網的通信恢復工作,并負責公眾通信網的通信恢復工作。
(5)綜合保障組
由事發地區政府牽頭,成員單位包括: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市生態環境局、市園林綠化局、市地震局、市氣象局、中國鐵路北京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民用航空華北地區管理局、北京地鐵運營有限公司、市熱力集團、市燃氣集團等。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電力突發事件中熱力、燃氣設施及地下管線的搶險工作,協調做好供熱、供氣工作,確保電廠燃料供應;負責組織協調生活必需品及部分應急物資的儲備、供應和調撥工作;保障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做好地鐵、鐵路、機場受困人員的疏散轉移安置工作;負責組織對電力突發事件致傷人員開展醫療救治工作;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與處置工作;負責大面積停電背景下的消防安全保障與救援工作;協調組織設立現場指揮部辦公場所,為現場搶險救援工作人員提供生活后勤保障,安置事故傷亡人員家屬。
(6)新聞發布組
由市委宣傳部牽頭,成員單位包括:市城市管理委、市委網信辦、市政府新聞辦、事發地區政府、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事發單位。
主要職責:組織大面積停電事件的信息發布,及時準確發布事件信息,主動與媒體溝通,做好宣傳報道,加強輿情收集分析,正確引導國內外輿論;適時組織安排境內外新聞媒體進行采訪報道。
(7)專家顧問組
由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建和聯系,成員由電力、氣象、地質、水文、應急等領域相關專家組成。
主要職責:為本市電力系統安全規劃和防災減災應急系統建設提供專家意見;為本市電力突發事件的預警和處置提供決策咨詢;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對事故進行分析判斷和事態評估,參與制定應急搶險方案,為現場指揮部提供決策咨詢。
電力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可設定監測、救災救助等其他工作組。
4.6 響應升級
當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十分嚴重,超出本市自身控制能力,需要國家或其他省市提供援助和支持時,依據《北京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由市應急委進行處置。當《國家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啟動時,市相關部門、有關單位要在國家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配合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4.7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4.7.1 信息發布
大面積停電事件的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開展。發生重大、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后,應最遲在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并持續發布權威信息。其他電力突發事件、一般、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由事發地區政府報請市委宣傳部并組織發布相關信息。未經市、區兩級現場指揮部或宣傳部門批準,參與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的各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外發布信息。
4.7.2 輿論引導
市、區兩級宣傳部門、網信部門和事件處置主責部門、屬地區應急委負責收集、整理網絡等輿情信息,由市、區委宣傳部門牽頭,及時向社會發布停電相關信息和應對工作情況,提示相關注意事項和安保措施。責任單位應加強輿情收集分析,及時核實、解決公眾反映的問題,予以積極回應和正面引導,對于不實和負面信息,及時澄清并發布準確信息。
4.7.3?當大面積停電事件超出本市控制能力時,由市委宣傳部報請中宣部統一協調組織新聞發布相關工作。對于可能產生國際影響的大面積停電事件,對外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工作應由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市政府外辦等部門共同組織,各新聞媒體要嚴格遵守突發事件新聞報道的有關規定。
4.8應急結束
4.8.1在滿足以下條件時,由啟動應急響應的部門宣布終止應急響應。
(1)電網主干網架基本恢復正常,電網恢復正常運行方式,電網運行參數保持在穩定限額之內,主要發電廠機組運行穩定。
(2)減供負荷恢復80%以上,受停電影響的重點地區負荷恢復90%以上。
(3)造成停電事件的隱患基本消除。
(4)停電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處置完成。
4.8.2應急響應的結束,按照“誰啟動,誰解除”的原則,由啟動單位按程序宣布應急結束,或逐步停止有關應急處置設施,應急救援隊伍和工作人員有序撤離。
4.8.3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事發地區政府、電力企業按照責任分工及時將解除應急狀態的信息通知相關單位,必要時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
5?恢復與重建
5.1善后處置
應急響應結束后,在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統一領導下,組織制訂善后工作方案,停電涉及的事發地區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要做好善后處置工作,相關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影響。
5.2調查與評估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3號)《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9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成立調查組,查明事件原因、性質、影響范圍、經濟損失等情況,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處理建議。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相關單位和事發地區政府及時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分析事故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
5.3恢復重建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在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統一領導下,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相關單位和事發地區政府及時制訂恢復重建計劃。相關電力企業和事發地區政府應當按照計劃做好受損電力系統恢復重建工作。
6?應急保障
6.1指揮系統技術保障
6.1.1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各相關部門、電力企業配合,建立本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技術支撐體系,以滿足各種復雜情況下處置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指揮要求。主要包含:有線通信調度系統、無線通信指揮系統、圖像監控系統、視頻會議系統、移動指揮系統、預警信息發布系統等。
6.1.2各電力企業要加強大面積停電事件先進監測技術、裝備的研發,加強應急信息化平臺建設。
6.1.3?規劃自然資源、水務、氣象、地震、園林綠化等部門要提供相關災害預警信息,為電力日常監測預警及電力應急搶險提供必要的水文、地質、氣象等技術支撐服務。
6.1.4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各相關部門、電力企業配合,逐步建立完善各類風險與隱患監控數據庫、大面積停電應急預案庫、電力應急專家庫、電力應急隊伍庫、電力應急物資庫,做到及時維護更新,實現對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的輔助決策與支持。
6.2應急隊伍保障
6.2.1電力企業應建立健全電力專業搶修和應急救援隊伍,并組建市級專業應急隊伍,通過開展綜合、專項演練等手段,提高相關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保證電力突發事件的快速有效處置。
6.2.2各相關單位和屬地區政府結合本單位職責,負責本地區、本系統的搶險和跨地區、跨部門的救援工作,根據需要組織動員相關專業應急隊伍參與大面積停電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災害處置工作。
6.3裝備物資保障
6.3.1電力企業應配備必要的應急搶險裝備,以滿足緊急供電和現場快速處置需要,建立和完善相應保障體系。
6.3.2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及生產生活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需要。鼓勵支持社會化儲備。
6.3.3重點地區及重要電力用戶應按照《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配置技術規范》(GB/T29328-2018)及《高壓電力用戶安全用電規范》(DB11/1134-2014)等技術規范配置自備應急電源,保障在應急狀態下本系統的有序運轉。
6.3.4電力企業應充分利用外部資源,積極建立北京周邊地區電力企業的物資調劑供應渠道,作為本市電力應急物資儲備體系的有效補充,以備物資短缺時迅速調入。
6.4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
(1)各級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應急通信保障體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確保應急期間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暢通。
(2)應急管理、交通、公安交管等部門要建立健全應急通行機制,保障應急響應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
(3)公安交管部門負責建立健全大面積停電事件現場的交通管制等保障制度,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要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加強交通應急管理,保障應急救援車輛優先通行。
6.5應急電源保障
(1)電力企業應配備適量的應急發電裝備,提升電力系統抗災與恢復能力,擴建、新建具備大面積停電后能夠自恢復供電功能的電廠電源,優化多條“黑啟動”路徑。
(2)重要電力用戶應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要求自備應急電源,并加強維護和管理,確保應急狀態下能夠投入運行。
6.6資金保障
市、區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安排電力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事故處置等工作經費,對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7?預案管理
7.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負責制定,由市應急辦會同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各區政府及相關成員單位、各電力企業應依據本預案,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并報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7.2預案修訂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有關情況發生變化,以及應急處置過程和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
7.3 宣教培訓與應急演練
7.3.1市、區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的相關宣傳教育工作,重點宣傳大面積停電狀態下公眾自救、互救的知識,提高全社會應對大面積停電事件的能力。
7.3.2市、區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開展本預案和電力應急相關知識培訓。相關單位和各區政府要負責組織本單位、本地區應對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培訓工作。各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負責組織本企業、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安全知識、安全技能、應急救援工作培訓,提高專業應急處置的水平。
7.3.3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相關單位,定期組織全市綜合性或專業性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演練。各區政府定期組織本行政區域內綜合性或專業性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演練。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定期組織開展本企業、本單位專業性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演練。
7.4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北京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京應急委發〔2017〕21號)同時廢止。
學校臨時停電應急預案
中學防觸電應急處置預案
某小學觸電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大東區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供電所保供電應急預案
POP車間停電事故處理預案
北京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202…
廣信區電網突發供電事故應急預案
觸電事故應急預案演練方案
物體打擊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光伏電站安全預防措施及應急預案
車輛傷害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發電廠全廠停電事故應急預案
觸電傷害專項應急預案
突發停電應急處置預案
大面積停電事故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