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現火警:聽到警鈴或發現樓層煙霧
1.及時通知管理處、部門領導,同時通知相關人員現場確認;
2.利用周圍的消防器材,配合義務消防員將火源撲滅。
(二)發現火災:看到樓層著火或有火焰竄出窗外
l.立即打"119"火警電話報警(報警時應講清著火的具體樓層、門牌號碼、有無重大危險源、什么物質著火、報警人姓名及其報警電話號碼),同時通知公司部門領導并安排相關人員去路口接消防車;
2.利用身邊的消防應急器材及時趕到現場協助撲救火災;
3.做好火場安全秩序維護,保護好火災現場。
(三)發現停放車輛著火
l.及時用干粉滅火器、泡沫滅火器或石棉毯將著火車輛火源撲滅:
2.向領導匯報,并通知車主前往相關部門處理:
3.發現車輛漏油或油箱著火及時用沙土或于粉、泡沫滅火器將火源撲滅,并迅速撤離現場,同時遠距離現場監控。
(四)中控室值班人員火災、火警處理
1.值班人員在發現火警的情況下(顯示屏顯火災)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保安員或消防檢修員)趕到現場(報警點)確認,如系統發生故障應及時通知檢修員排除(按程序文件規定時間);
2.如發現明火應立即用樓層的消防設施器材將初起火源撲滅,并及時向部門管理處領導匯報情況。
(五)火災事故處理
1.當火災得到確認并迅速蔓延時,值班人員應立即打"119"電話報警,同時通知公司、管理處領導,并安排專人去路口迎接消防車;
2.與此同時通知值班電工切斷著火層、電源、氣源將電梯迫降至首層,開啟消防泵和應急發電機,啟動排煙系統,確保消防給水正常。
(六)保安員在執勤時,如遇住戶(單位)房內滲出濃煙,映出火苗或有較濃的煤氣味時,恰房門緊鎖(閉),室內無人應答,又聯系不到業主。
1.保安員應立即報告保安部和管理處,并致電派出所;
2.力爭找到突破口,與鄰居說清楚,取得鄰居的同意,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謹慎地從鄰居的陽臺口爬入:
3.需要破門進入救助時,報告派出所民警,由派出所民警授權:
4.如住戶內無人時,應保證兩名以上隊員在場:
5.及時與業主、住戶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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