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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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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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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 置 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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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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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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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道路:
1.發生交通事故,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開啟閃光燈,在來車方向50-100米設警示標識;
2.造成人員傷亡的,搶救傷員、立即報警;
3.無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輕微的,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二、高速路:
1.發生交通事故,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撥打報警電話“122”,說清發生時間、位置、后果等,協助交警調查;
2.有人員傷亡的,應先救人,立即撥打“120”;
3.開啟閃光燈,在來車方向150米以外處設警示標志;
4.車上人員迅速轉移到應急車道,車輛能移動的移至不妨礙通行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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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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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 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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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現火情,立即停車,開啟閃光燈,用消防器材滅火;
2如火勢太大,撥打“119”,等待專業消防人員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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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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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 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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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清水沖洗燙傷部位;
3.傷情嚴重應上醫院作進一步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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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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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傷害
碰傷、砸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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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看傷情,如出血,進行簡單止血包扎;
2.傷情嚴重時送醫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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