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協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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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
?? 為了確保本工程項目施工(安裝)安全,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杜絕施工(安裝)過程中發生各類事故,保護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按照“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對本工程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權利、義務規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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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的權利、義務、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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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權利:
1.1.1有權審查乙方相應的施工(安裝)資格證書。
1.1.2有權對乙方的分包商資格進行審查。
1.1.3有權對乙方施工(安裝)現場的現有設備、設施、建(構)筑物安全狀況進行安全檢查,對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
1.1.4對在現場安全工作不稱職的乙方項目經理、安全管理負責人,有權提出撤換意見。
1.1.5甲方對乙方施工(安裝)現場的“三違”現象,有權處理。
1.2義務:
1.2.1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與施工(安裝)現場相關的地面設備、設施、建(構)筑物及地下管線(網)資料。
1.2.2施工(安裝)現場有兩個以上單位交叉作業有可能危及對方安全或影響施工(安裝)進度時,甲方有義務統一協調管理,督促雙方簽訂安全管理協議。
1.3 責任:
甲方負責向乙方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要求乙方制訂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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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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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權利: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施工(安裝)現場相關的技術資料。
2.2義務:
2.2.1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必須保密,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能向外透露,施工(安裝)完畢后,應及時退還甲方。
?????????? 2.2.2乙方有義務配合、服從甲方對施工(安裝)現場的安全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無條件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