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條 單位應定期檢修電器設備。安裝、檢修電器設備應當由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電工、焊接工、油漆工和從事操作、保管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有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并經有關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第十八條 重點防火部位的周邊安全距離內和城鎮易燃建筑密集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或者進行可能引起火災的爆破、燒窯等明火作業。
周邊安全距離的范圍,由有關單位按照消防技術規范要求設立明顯標志。城鎮易燃建筑密集區的范圍,由當地公安機關公告。
第十九條 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消防安全條件,須經消防監督機構審核。
第二十條 設計、安裝自動消防系統的單位,須經省消防監督機構,省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共同審核發證。
第二十一條 消防監督機構發現重大火險隱患,應當及時向有關單位和個人發出《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有關單位和個人接到《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不提請上一級消防監督機構復查的,必須按照要求進行整改。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隨時可能發生火災危險的,消防監督機構有權責令有關單位和個人立即整改;在緊急情況下,有權責令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一)生產、儲存、銷售、使用場所的可燃氣體、蒸汽、粉塵濃度達到其爆炸下限的;
(二)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或者違章操作的;
(三)存在其他重大火險隱患的。
第二十三條 單位發生火災,有關責任人員應當迅速準確地向消防隊報警,并積極參加撲救。
消防隊接到報警后,必須迅速趕赴火場,組織撲救。
第二十四條 在滅火緊急情況下,火場總指揮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有權采取緊急處罰措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攔。
第二十五條 火災撲滅后,起火單位應當按照公安機關的要求保護火災現場,并如實提供情況,協助消防監督機構調查火災原因。
第二十六條 企業事業單位專職、義務消防隊撲救外單位火災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劑和器材裝備,以及對火災原因進行技術鑒定的費用,由當地消防監督機構核實、出具證明,起火單位和居民住宅參加保險的,從保險公司償付的施救費中予以補償;未參加保險的,由起火單位補償。
第二十七條 對在消防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十八條 參加撲救火災或者消防訓練中受傷、致殘、犧牲的人員,其醫療、撫恤等待遇,由起火單位、所在單位或者當地人民政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責任人處100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有責任的,對單位處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電工、焊接工、油漆工和從事操作、保管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有關人員未經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和有關主管部門考試合格上崗的;
(二)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消防安全條件未經消防監督機構審核的;
(三)設計、安裝自動消防系統的單位,未經審核發證而從事自動消防系統設計、安裝的;
(四)建筑物和機動車輛、船舶未按國家規定的標準配備消防器材、設備的;
(五)高層建筑、地下建筑、重要的工業建筑和公共建筑及其室內裝修工程的防火設計圖紙未經消防監督機構審核施工的,或者在施工中擅自更改經審核的防火設計圖紙的,或者工程竣工后未經消防監督機構驗收而投入使用的。
湖南省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規定
湖南省安全生產條例
湖南省火災事故調查處理規定
湖南省安全生產條例【2014修訂】
湖南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
懷化市村莊規劃和村民建房管理條例
湖南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和處…
湖南省省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規定
湖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暫行規定
湖南省消防管理條例
湖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湖南省長株潭城市群生態綠心地區保護…
湖南省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湖南省建筑勞務管理辦法
湖南省安全生產專家委員會管理辦法(…
湖南省雷電災害防御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