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公司承建工程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勞動保護方面的技術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規程、制度、條例,審核制定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和安全操作規程并落實執行。
3、組織并審批項目工程安全專項方案并切實落實貫徹執行;參加重、大、難工程施工方案的編制。
4、負責審查改善工人勞動條件的技術措施項目,認真解決施工生產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5、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6、定期布置和檢查質量管理科、安全管理科、質量技術科等部門的工作;協助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隱患,負責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實有關部門實施。
7、對本企業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時,從技術上負責,組織審查其使用和實施過程中的安全性,組織編制或審定相應的操作規程,重大項目應組織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8、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技術教育。
9、有權拒絕上級發布的嚴重危害及安全生產的指令和意見。
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應急救援隊伍管理…
大型吊裝作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設備設施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工程部(板房)經理安全職責
(網絡)視頻監控系統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技術措施審批制度
建筑機械起重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