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巡檢
1.總則
1.1目的:為規范監理人員現場巡視檢查工作,提高現場監理巡視檢查的質量,特制定安全巡視監理實施細則。
1.2范圍:本實施細則規定了監理人員現場巡視的職責和基本要求,適用于本工程施工現場的巡視檢查工作。
2.編制依據
2.1《國家電網項目部基建安全管理規定》國網(基建2)173-2015
2.2《國家電網項目部輸變電工程建設監理管理辦法》國網(基建3)190-2015
3. 術語
??? 巡視是指監理人員對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如基礎開挖、填筑作業過程、導地線展放過程中的跨越架,以及高邊坡施工、危險易塌方地段的監測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監督檢查活動。
4. 職責
4.1現場安全巡視監理工作在總監理工程師的指導下,由安全監理工程師組織、現場監理人員具體實施。
4.2各專業監理人員負責本崗位的現場巡視檢查。
4.3總監理工程師負責督促檢查監理人員每天進行巡視檢查。
5.巡視監理控制
5.1現場巡視檢查的主要內容
5.1.1檢查渝1施工項目部和渝2施工項目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運行及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到崗到位、履行職責情況。
5.1.2檢查各項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班前會、安全例會、安全檢查、安全施工作業票、安全技術交底、安全監護、安全評價等)在現場的落實情況。
5.1.3檢查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劃方案(或實施細則)在施工現場的落實情況。
5.1.4檢查投入現場的施工機械、運輸車輛等的安全管理。檢查施工機械設備型號是否符合施工要求,檢查保養情況以及能否良好運轉等。
5.1.5檢查施工檢測工具是否經過檢驗并在有效期內,施工情況是否良好,否則必須予以更換或重新校驗。
5.1.6檢查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情況。
5.1.7檢查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情況,若發現有不符時,立即通知渝1施工項目部和渝2施工項目部停止其作業,并要求調換合格人員。
5.1.8檢查施工現場臨邊、高處作業等危險部位的安全防護,現場防滑坡、防墜落物等控制措施,施工用電以及消防設施等管理。
5.1.9檢查現場安全施工情況,對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予以指出并要求渝1施工項目部和渝2施工項目部立即整改,若發現違章、違規作業時,應立即停止其作業,要求立即整改,必要時報建設管理單位批準同意后,總監發出工程暫停令。
5.1.10檢查現場的文明施工情況,不按照審批后的項目管理實施規劃(施工組織設計)及作業指導書進行現場布置的,應及時予以指出,要求渝1施工項目部和渝2施工項目部立即整改。對整改不力者,可暫停施工,直至滿足要求,同時監督檢查渝1施工項目部和渝2施工項目部加強對環境及植被的保護,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5.1.11檢查夏季防暑降溫、防雷擊、防食物中毒、防汛防洪、防強風,冬季防凍、防火、防有害氣體中毒,以及其他災害防范措施的落實。
5.1.12檢查安全措施補助費及文明施工措施費的使用。
5.1.13檢查交叉作業和工序交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實。
5.1.14跟蹤檢查安全檢查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
5.2現場巡視檢查中,監理人員對查處的問題,應及時在現場填寫“整改通知單”,要求渝1施工項目部和渝2施工項目部立即提出整改措施進行整改并簽字確定,監理人員對整改結果進行確認;重要問題立即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并根據具體情況向渝1施工項目部和渝2施工項目部發出監理工作聯系單或監理工程師通知單,必要時報告建設管理單位同意后發出工程暫停令。
5.3現場巡視檢查重點注意事項
① 監理人員應對渝1施工項目部和渝2施工項目部的整改過程及結果進行監督檢查,直至確認滿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并形成相應的閉環管理文件。
② 監理人員在實施現場安全監理時,必須真實記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措施執行、存在問題及整改情況等),安全監理記錄與質量監理記錄應分別填寫,相關記錄表可見附表,并將巡視檢查的重要內容如實記錄在“監理日志”內。
③ 監理人員在現場巡視檢查過程中,必須戴好安全帽,應遵守施工現場規定。攜帶必要的檢測工具,巡視檢查黑暗處應攜帶照明工具。
二、安全旁站監理
1總則
1.1目的: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預防在工程重大施工項目、重要工序、危險性、特殊性作業過程中發生意外人身傷害事故和設備損壞事故,特制定安全旁站監理實施細則。
1.2范圍:本實施細則規范了工程建設安全旁站監理的職責、內容和要求,適用于本工程監理項目部安全旁站監理工作。
2編制依據
2.1《國家電網項目部基建安全管理規定》國網(基建2)173-2015
2.2《國家電網項目部輸變電工程建設監理管理辦法》國網(基建3)190-2015
3、術語
??? 旁站監理:
監理人員對施工安全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危險作業項目的施工全過程在現場跟班進行的安全監督檢查活動。
4、職責
4.1總監理工程師/總監代表監督、檢查和協調各專業旁站監理的執行情況。
4.2專業監理工程師依據本規定制定本專業的旁站見證點和監理要求。
4.3旁站監理人員的工作職責
4.3.1檢查承包商施工現場安檢人員到崗情況、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4.3.2在現場跟班監督重要及危險施工工序及部位,執行安全施工方案、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及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情況;
4.3.3做好旁站記錄和監理日志,儲存旁站監理原始資料。
5、旁站監理控制
5.1輸電線路工程的重要及危險作業工序及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應進行安全旁站監理:
基礎階段:深坑基礎掏挖(超過5米及以上時),易坍塌等特殊基礎開挖、支護。
組塔階段:全高在80米以上高塔平口以上部分組立,臨近帶電體施工。
架線階段:10kV及以上帶電搭設和拆除跨越架(架體平齊帶電線路至封頂階段),導引繩通過不停電跨越架(10kV及以上電力線路)等。
5.2旁站點的確認
總監理工程師應將設定的旁站點、旁站監理范圍、內容、程序和旁站人員職責報送報送建設管理單位備案,并通知渝1施工項目部和渝2施工項目部。
5.3旁站監理的實施
5.3.1各施工專業的旁站監理,應由專業監理工程師負責實施,監理員應接受專業監理工程師的指導。
實施旁站監理前,專業監理工程師(或安全監理工程師)應向旁站監理人員進行旁站技術交底,明確旁站工序的危險點預控措施及個人防護要求等,以保證旁站監理人員進行安全控制,并保護自身安全。
5.3.2渝1施工項目部和渝2施工項目部應根據經審批的安全監理工作方案,在需要實施旁站監理的部位開始施工前24小時(或監理項目部認可的適當時間),書面通知監理項目部,監理人員應及時到位并履行旁站監理職責。
5.3.3旁站監理人員必須在施工現場持續進行監理,必要時監理人員可輪流旁站,但需做好交接工作。
5.3.4旁站監理人員在監理作業中做好如下記錄,并填寫《安全旁站監理記錄表》,并符合施工作業的實際,描述詳盡準確。
(1)分析本作業存在的主要危險點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2)檢查并描述現場組織是否滿足安全施工要求、現場安全管理規定是否落實等;個人安全防護用品使用是否符合規定等;
(3)檢查并描述現場總體平面布置是否滿足安全施工要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是否滿足規定要求;
(4)檢查并描述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現場執行情況;
(5)記錄現場出現的各類違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現象,以及各類事故隱患等;
(6)記錄針對現場情況,提出的監理指令,以及現場執行情況。在旁站監理時,如發現渝1施工項目部和渝2施工項目部有違章行為,應口頭予以制止,必要時可報告總監理工程師發出工程暫停令,要求渝1施工項目部和渝2施工項目部整改;
(7)安全旁站監理記錄表經旁站監理人員簽名后報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核查;對緊急情況可能出現人身安全時,可及時指出并直接報告總監理工程師作應急處置。
5.4、旁站監理的工作要求和規定
(1)旁站監理人員應在專業監理工程師指導下,認真工作,在旁站期間不得擅自離崗;
(2)旁站監理人員發現渝1施工項目部和渝2施工項目部有違反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及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行為時,有權責令渝1施工項目部和渝2施工項目部立即改正,危及工程安全時,應向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總監理工程師報告;
(3)旁站監理人員應按照監理規定,不得超越權限隨意進行簽證,需要簽證時,應由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簽證;
?
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應急救援隊伍管理…
大型吊裝作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設備設施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工程部(板房)經理安全職責
(網絡)視頻監控系統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技術措施審批制度
建筑機械起重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安全生產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