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因破土、斷路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規定。
2范圍
破土、斷路作業系指在生產性區域、貨物堆場、倉庫地面、埋地電纜、電信及地下管道區域范圍內,以及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開挖、掘進、鉆孔、打樁、爆破等各種破土、斷路作業。
凡在上述區域內進行破土、斷路作業應辦理《破土、斷路作業許可證》。
3職責
3.1設備技術部負責確定作業部門或單位,向安全環保部申請《破土、斷路作業許可證》,與作業部門或單位共同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
3.2安全環保部負責作業許可證的審核,并報安全副總簽發,對作業過程安全防范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3.3作業人員嚴格執行本規定及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勞護用品。
4工作程序
4.1《破土、斷路作業許可證》的辦理、使用
4.1.1《破土、斷路作業許可證》的辦理
4.1.1.1《破土、斷路作業許可證》由作業部門或單位填寫,安全環保部根據情況,組織設備技術部、設備技術部、作業等部門進行現場地下情況交底,根據施工區域地質、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線、埋地管道、埋地電纜、埋地電信、測量用的永久性標樁和地質等情況向作業部門或單位提出具體要求。
4.1.1.2作業部門或單位根據工作任務、交底情況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實安全施工措施,設備技術部和所屬管理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安全環保部確認會簽后,報公司安全副總審批。
4.1.2《破土和斷路作業許可證》的使用
4.1.2.1作業部門、設備技術部負責人應向作業人員進行作業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4.1.2.2作業完工后,及時恢復路面。
4.1.2.3《破土、斷路作業許可證》一式三聯,一聯由安全環保部留存,一聯由維修部門留存,一聯由現場作業負責人持有。
4.1.2.4《破土和斷路作業許可證》有效期限為一個作業周期,一般不超過15天,保存期限為一年。
4.2破土、斷路作業安全措施
3.2.1破土、斷路前,作業部門或單位應按照施工方案,逐條落實安全措施,并對所有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后方可施工;破土、斷路作業涉及到電力、電信、地下供排水管線、生產工藝埋地管道等地下設施時,作業部門或單位應設專人進行施工安全監督。
4.2.2破土、斷路開挖前,應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嚴防地面水滲入到作業層面,造成塌方;破土、斷路開挖,應防止鄰近建(構)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變形,必要時,采取防護措施,加強觀測,防止位移和沉降;挖掘破土、斷路時應由上至下逐層挖掘,嚴禁采用挖空底腳和挖洞的方法;在破土、斷路開挖過程中應采取防止滑坡和塌方的措施。
4.2.3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按規定著裝和正確佩戴勞動保護用品。
4.2.4作業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報告設備技術部,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繼續作業。
4.2.4.1需要占用規劃批準范圍以外的場地;
4.2.4.2可能損壞道路、管線、電力、郵電通信等公共設施的;
4.2.4.3需要臨時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的;
4.2.4.4需要進行爆破的。
4.2.5路上(含倉庫、辦公區)及危險區域內施工作業,應在施工作業現場設圍欄及警告牌,夜間應設警示燈;在地下通道施工或進行頂管作業,影響地上安全、地面活動及地下施工作業安全時,也應設圍攔、警示牌、警示燈。
4.2.6作業過程中,如發現不能辨認的物體時,不得敲擊、移動,應立即停止作業,報設備技術部,查清情況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繼續施工。
4.2.7雨期和解凍期在土方工程內作業時,應及時檢查土方邊坡,當發現邊坡有裂紋或不斷落土及支撐松動、變形、折斷等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經采取可靠措施檢查確認后方可繼續施工。
4.2.8破土、斷路開挖過程中,出現滑坡、塌方或其他險情時,應做到:
4.2.8.1立即停止作業;
4.2.8.2先撤出作業人員及設備;
4.2.8.3掛出明顯標志的警告牌,夜間設警示燈;
4.2.8.4劃出警戒區,設置警戒人員,日夜值勤;
4.28.5通知安全環保部門,對險情進行調查處理。
4.2.9使用電動工具應安裝漏電保護器并辦理相關許可證。
5本管理規定涉及的表格
《破土作業許可證》
《斷路作業許可證》
破土作業許可證
| 破土作業地點 | ||||||||
| 作業部門、單位 | 管理部門 | |||||||
| 作業時間: | 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 | |||||||
| 動土范圍、內容、方式(包括深度、面積,并附簡圖): | ||||||||
| 序號 | 主要安全措施 | 確認人簽字 | ||||||
| 1 | 電力電纜已確認,保護措施已落實。 | |||||||
| 2 | 電信電纜已確定,保護措施已落實。 | |||||||
| 3 | 地下供排水管線、工藝管線已確認,保護措施已落實。 | |||||||
| 4 | 已按施工方案圖劃線施工。 | |||||||
| 5 | 作業現場圍欄、警戒線、警告牌、夜間警示燈已按要求設置。 | |||||||
| 6 | 已進行放坡處理和固壁支撐。 | |||||||
| 7 | 道路施工作業已報:設備技術部、設備技術部、調度、安全等管理部門。 | |||||||
| 8 | 人員進出口和撤離保護措施已落實:A、梯子;B、修坡道。 | |||||||
| 9 | 備有可燃氣體檢測儀、有毒介質檢測儀。 | |||||||
| 10 | 作業現場夜間有充足照明:A、普通燈;B、防爆燈。 | |||||||
| 11 | 作業人員必須佩帶防護器具。 | |||||||
| 補充措施 | ||||||||
| 危害識別 | ||||||||
| 設備技術部意見 | 安全環保部意見 | 領導審批意見 | ||||||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
| 完工驗收 | 年月日時分 | 簽名: | ||||||
注:此表格一式三聯,一聯安全環保部留存,一聯設備技術部留存,一聯現場作業負責人持有。
斷路作業許可證
| 作業地點及內容 | |||||
| 斷路地段草圖: | |||||
| 斷路作業時間: | 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 | ||||
| 序號 | 主要安全措施 | 確認人簽字 | |||
| 1 | 作業前必須對作業周圍情況進行調查,進行危害分析。 | ||||
| 2 | 作業前,作業部門或在確定的斷路區域用警戒繩進行隔離,并懸掛“禁止機動車輛通行”的標志牌。 | ||||
| 3 | 作業前,派人到所有封閉路口擔任警戒任務,禁止行人、機動車輛通行。 | ||||
| 4 | 作業過程中,設備技術部、安全環保部、作業部門或單位必須派人到作業現場進行監督、檢查。 | ||||
| 5 | 根據現場有害因素情況,作業人員和斷路現場其他人員佩帶A:過濾式呼吸器;B空氣式呼吸器。 | ||||
| 6 | 夜間作業要有充足照明,安裝臨時燈、防爆燈。 | ||||
| 7 | 作業完成后,作業部門或單位通知警戒人員撤離,拆除斷路設施,恢復通行。 | ||||
| 8 | |||||
| 其他補充措施 | |||||
| 危害識別 | |||||
| 設備技術部意見 | 安全環保部意見 | 領導審批意見 | |||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
| 完工驗收 | 年月日時分 | 簽名: | |||
注:此表格一式三聯,一聯安全環保部留存,一聯設備技術部留存,一聯現場作業負責人持有。
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應急救援隊伍管理…
大型吊裝作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設備設施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工程部(板房)經理安全職責
(網絡)視頻監控系統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技術措施審批制度
建筑機械起重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安全生產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