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加強消防安全培訓,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防火安全教育培訓,每年組織一次消防安全考核;對新員工和更換工種的員工必須進行三級消防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二條
各相關部門、班組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堅持每日檢查,企業每月組織開展一次綜合大檢查,并對檢查的情況記錄備案。
第三條
嚴禁在廠區內吸煙,動用明火和亂拉電線,企業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
第四條
加強消防設施及器材的管理,所有消防器材不得隨意動用。配發到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負責管理,責任到人,切實做到定位放置,定期更換。
第五條
各部門對發現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企業安全管理部門,并及時對隱患進行整改。
第六條
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堵塞消防通道,要經常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
第七條
按照有關規定,企業成立消防組織機構,成立義務消防隊伍,制定消防應急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應急演練。
第八條
建立重點部位消防管理檔案,詳細記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以消防安全實施有效管理。
第九條
企業對消防安全工作納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與表彰和獎勵。
泡沫滅火系統巡檢管理規定
單位及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火災事故調查規定
動火作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保衛、消防安全管理安全職責
日用消防水池值班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消防水使用管理規定
消防監控中心處理事故流程
賓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管理規定
動火審批制度
消防安全九小場所界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