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新型建筑防水材料進行施工前,必須有書面防火安全交底。較大面積施工時,要制定防火方案或措施報上級消防部門審批后方可作業。
(2)施工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培訓教育,了解掌防水材料的性能、特點及防火措施、滅火常識,做到“三落實”,即人員落實、責任落實、措施落實。
(3)施工時,應劃定警戒區,懸掛明顯防火標志,確定看火人員及值班人員,明確職責范圍,警戒區域內嚴禁煙火,不準配料,不準存放使用數量以外的易燃材料。
(4)在室內作業時,要設置防爆、排風設備和照明設備,電源線不得裸露,不得用鐵器工具,并避免撞倒,防止產生火花。
(5)施工時應采取防靜電設施,施工人員應穿防靜電服裝,作業后警戒區應有保證易燃氣體散發的安全措施,防止靜電產生火花。
泡沫滅火系統巡檢管理規定
單位及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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