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總物業經理領導下,具體負責全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2.貫徹執行有關消防法規、規定、制度和標準,檢查落實情況,堅持嚴格管理、依法管理、科學管理。
3.制定和組織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編制消防經費預算。
4.經常開展群眾性消防法規、常識、責任制的宣傳教育,組織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進行業務學習、訓練,督促落實崗位責任制。
5.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制定要害部位消防制度和安全措施,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6.堅持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消除火險隱患,遇有緊急不安全問題時,應指令先行停止作業,并立即做出處理。
7.參加新建、擴建、改建等工程項目和引進設備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及施工人員管理工作。
8.對消防設備、器材的質量和正確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9.親臨火災事故現場,組織員工撲救,并負責查明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10.具體組織火災事故的調查,按照“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責任者沒受到教育處罰不放過,沒有整改措施不放過)的要求,認真處理。負責統計分析火災、火險情況,提出預防措施,管理防火檔案。
11.總結推廣公司內外消防工作先進經驗,負責有關評比、獎懲事宜。
泡沫滅火系統巡檢管理規定
單位及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火災事故調查規定
動火作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保衛、消防安全管理安全職責
日用消防水池值班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消防水使用管理規定
消防監控中心處理事故流程
賓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管理規定
動火審批制度
消防安全九小場所界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