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 則
??? 第一條?為了規范電焊機的管理,確保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依據《電阻焊機的安全要求》(GB15578-2008)、《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第1部分:熱力和機械GB26164.1-2010)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火力發電廠)等相關規定,結合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 第二條?從事焊接的相關人員,應遵守本規定,同時應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第1部分:熱力和機械GB26164.1-2010)、《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火力發電廠)以及公司兩票管理規定和消防管理制度、電焊機使用說明書等相關要求。
??? 第二章?電焊機管理責任制
??? 第三條?電焊機由部門統一保存,由部門派專人進行保存及管理。根據各班組實際情況,將部分電焊機分到各班組暫時保管的,由各班組排專人進行保存和管理,其主要職責有:
??? (一)?保制定本部門電焊機管理職責、分工和工作標準;
??? (二)?建立本部門電焊機臺帳,并抄報安監部門;
??? (三)?定期對本部門所轄班組電焊機進行檢查、試驗,所有檢查均要做好記錄;
??? (四)?定期檢查部門所屬各班組電焊機保管、使用情況;
??? (五)?管理好電焊機庫房,按定置要求擺放整齊;
??? 第四條?電焊機使用班組的責任人是電焊機的監督管理者,由各班組派專人負責,其主要職責有:
??? (一)?對電焊機妥善保管,禁止損壞,丟失電焊機;
??? (二)?定期對電焊機進行檢查,確保電焊機完好;
??? (三)?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嚴格執行操作規定,正確使用電焊機;
??? (四)?不得讓不熟悉操作方法的人員使用電焊機。
??? 第三章?電焊機的日常管理
??? 第五條?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電焊機由各使用單位設專人進行保管,部門和班組要建立本單位各類電焊機清冊、臺帳。臺帳可以是紙質臺帳或電子版臺帳,但必須保持臺帳內容完整清晰,帳、物一致,編號統一。清冊、臺帳樣本見附表。
??? 第六條?操作人員發現電焊機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匯報部門保管人員進行修復,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電焊機不得投入使用。
??? 第七條?電焊機的存放要做到定置管理,表面清潔,溫、濕度符合說明書要求。
??? 第四章?電焊機的檢測、維護
??? 第八條?電焊機應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測,由部門統一組織專人負責。正常情況下于每年1月份、7月份進行定期檢查測試。
??? 第九條?檢測工作由本單位電工進行,本單位沒有電工的需請電氣專業人員進行檢測,出具檢測報告,并將檢測結果記錄在臺帳上。
??? 第十條?電焊機的一、二次繞組之間,繞組與鐵芯之間絕緣電阻應大于5MΩ(使用500V兆歐表),繞組、引線與外殼之間的絕緣電阻應大于2.5MΩ。對檢測合格的電焊機,由檢測人員在電焊機上貼合格證。電焊機不得超過合格證期限使用。
??? 第十一條?電焊機裸露的導電部位和轉動部分防護罩應完好,外殼要有可靠的保護接地線。
??? 第十二條?安裝在廠房外或其它室外的電焊機,要做好防潮、防雨措施,使用前要進行檢查,對灰塵較多的要及時清掃,發現受潮的電焊機應進行干燥處理。對受潮嚴重的電焊機要及時進行修復工作,經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第五章?電焊機的使用
??? 第十三條?經專業培訓合格,持有焊工特種作業操作合格證的人員方能進行焊接工作。
??? 第十四條?電焊作業必須遵守動火工作票管理規定,在禁止動火區域動火,應履行相應的審批手續。
??? 第十五條?電焊作業必須有消防人員監護,并備有相應的滅火器材。
??? 第十六條?電焊機電源線的拆、裝應由電工進行。
??? 第十七條?電焊機使用環境溫度在5至40℃之間。在環境溫度不高于20℃時,濕度不得大于90%;環境溫度不高于40℃時,濕度不得大于50%。
??? 第十八條?使用電焊機前,必須檢查外殼接地情況,接地線應有良好的導電性能,其截面積不得小于12平方毫米,接地線應用螺絲上緊,禁止使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
??? 第十九條?嚴禁把氧氣和乙炔等易爆、易燃的氣體管道,以及各類設備、管道等非直接接地的裝置作為接地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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