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駕駛人的安全管理,提高駕駛隊伍的整體素質,嚴格對駕駛人的資格審核,對內部上崗證制度具體規定如下:
一、內部上崗證辦理程序:
1、范圍:我公司所屬全部營運車駕駛人;
2、具備條件: ①客車駕駛人必須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②年齡不超過52周歲;③3年內無較大以上安全責任事故;④持有公安交警部門考試合格后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A證;⑤山東省道路交通運輸從業資格證(“旅客運輸”資格證);⑥駕駛車長6米以下客車的必須具有3年以上或5萬公里以上安全駕駛經歷;駕駛車長6米以上客車的必須具有4年以上或10萬公里以上安全駕駛經歷;駕駛車長9米以上客車或高級客車的必須具有5年以上或20萬公里以上安全經歷。
3、證件辦理:符合資質條件的駕駛人到安全科辦理手續,提交材料:(1)安全保證金2000元;(2)所駕車輛行駛證復印件3份;(3)駕駛證復印件3份;(4)山東省道路交通運輸資格證復印件3份;(5)本人一寸照片4張。經審查合格后,由安全科對其進行理論及駕駛操作技能考試。經考試合格后,填寫《駕駛人內部上崗證登記臺賬》,同時填寫《內部上崗證資格審查、考核、錄用呈報表》,附(安全保證金收據復印件)經分管領導審批后上報集團公司車安處辦理。
二、內部上崗證發放:經集團公司車安處審批取得內部上崗證后,由安全科統一填寫《內部上崗證發放回收記錄》后核發。
三、內部上崗證的簽章:每月27日、28日到客運公司參加安全例會,按會議簽到薄對內部上崗證進行簽章,遲到、早退者不予簽章。特殊情況不能正常參加會議者,必須提前到安全科請假,批準后于次月1日前到安全科補課,方可蓋章,不接受教育不予簽章。
四、內部上崗證審驗:駕駛人“內部上崗證”每年審驗一次,經客運公司安全科審驗合格后簽章。未經審驗簽章者一律不允許從事營運。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審驗:(1)年度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駕駛人;(2)年度內不參加安全例會兩次以上的駕駛人;(3)年度內被查處有嚴重違章的駕駛人;(4)不服從安全管理者。
五、在路查中違章行車的暫扣內部上崗證,下崗學習直至吊銷內部上崗證的處理,按《道路稽查規定》執行。
機場安全管理考核實施辦法
民航機場安全管理考核實施辦法
通勤車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員工通勤車安全制度
通勤車安全管理制度
分管經營工作領導安全職責
分管交通(車輛)安全工作領導安全職責
廠內運輸物資車輛臨時安全管理規定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車輛安全管理規定
運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事業單位車輛管理辦法
某公司車輛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