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必須嚴格管理,由專人開具、保管和使用,按照車輛情況如實開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嚴禁向未回收車輛、手續不齊全車輛開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二、堅持按驗收程序收車入庫,據實填寫車輛計量單、入庫單等相關單據后,方能開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三、認真執行回收政策,嚴格收車標準,把好入庫驗收關,不徇私情,嚴禁收購被搶、被盜和來路不明車輛,若發現可疑情況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四、及時聯系車管所民警到現場監督破壞發動機和大梁等總成,及時將車輛監督手續移交車管所,辦理車籍注銷手續。
五、對《報廢汽車回收證明》的領取、使用采取登記制度,隨時能提供準確的《報廢汽車回收證明》的領取、使用及結存情況,保證《報廢汽車回收證明》的安全使用。
六、報廢汽車的銷售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守法經營,禁止銷售報廢汽車整車或五大總成,若有違規造成不良后果的自行負責。
七、報廢汽車拆解后,根據市場需求將汽車可利用零部件、廢舊物資分門別類存放,并設置標識牌,將汽車零配件入庫保管.建立進出臺帳。
八、氧割、吊裝、叉車、拖車等操作人員必須持國家規定有效證件方可上崗。
機場安全管理考核實施辦法
民航機場安全管理考核實施辦法
通勤車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員工通勤車安全制度
通勤車安全管理制度
分管經營工作領導安全職責
分管交通(車輛)安全工作領導安全職責
廠內運輸物資車輛臨時安全管理規定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車輛安全管理規定
運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事業單位車輛管理辦法
某公司車輛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